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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风电企业可再生能源补贴增值税问题的探讨

2013-07-11 11:16来源:《风能》关键词:风电企业可再生能源补贴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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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风电企业可再生能源补贴不征收增值税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国税发第3 号公告及其解读政策发布后,风力发电企业积极与税务征管部门和电网公司进行了政策执行程序上的充分沟通。沟通中遇到的普遍问题是:

(1)基层税务机关认可风力发电企业收取电网公司的电价补贴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不用缴纳增值税;

(2)与风力发电企业结算的电网公司认为财政拨付给电网企业的资金为中央补助资金,而电网公司转付给风力发电企业的补助资金为企业之间的正常经济往来,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据以结算。

若按照电网公司要求的结算方式结算,风力发电企业将享受不到补贴电价收入不征收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3 对风电企业可再生能源补贴不征收增值税在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一)风电企业取得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属于中央财政补贴

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新能源政策的有关规定可以得出:

(1)众所周知,风力发电电价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一部分是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前电网公司每月只是给风力发电企业结算第一部分即标杆电价部分,另一部分需要由各省财政厅定期分批上报财政部,经过审核后,财政部再分批下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这部分资金大约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才能收到。(财政部已经公布了四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2)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包括国家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依法向电力用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从年度公共预算中予以安排。

(3)从可再生能源补贴实际拨付的流程来看:补贴资金先由财政部直接拨付给各省财政厅,再由各省财政厅转拨付给电网公司,最后由电网公司拨付给风力发电企业。完全是按照中央财政预算资金的拨付流程进行资金拨付的。

综上所述,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属于中央财政补贴范畴,应免予征收增值税。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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