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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风电项目因“诈骗”闹剧而搁浅

2013-07-26 15:52来源:《民主与法制》关键词: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宝华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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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501天的牢狱生活之后,案子被撤销了,周波终于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刺眼的阳光照得他睁不开眼睛,差点跌倒在地。

周波,原辽宁宝华伦风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华伦公司”)董事长。2008年,他和一家风力发电公司签订了一份风力发电机组买卖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这原本是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然而,奈曼旗公安局的介入,使经济纠纷“摇身一变”,成了刑事犯罪。

公安部早在1989年就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1992年又下发了《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在此背景下,考察周波案从发生到撤销的整个过程,无疑有重要的意义。

买卖合同引发纷争

宝华伦公司是辽宁营口市西市区政府于2005年引进的风力发电机制造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辽宁省政府的官方网站2006年的信息显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家“863”计划的主课题——兆瓦级变速恒频风电机组的研制和生产在这里进行。

2008年10月,经人介绍,周波认识了秦天风电(奈曼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天风电公司”)监事白源以及法定代表人徐虎林。其时,秦天风电公司打算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修建一个风电场,正在四处考察商家购买风力发电机。

经过多次考察和协商,周波和徐虎林、白源三人终于坐到了谈判桌前。

2008年10月22日,宝华伦公司与秦天风电公司在北京丰台区签订了《秦天风电奈曼旗图布日格风电场一期工程(49.4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服务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风电采购合同》”)。

双方约定,秦天风电公司向宝华伦公司购买38台1.3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标的额为2.5688亿元。秦天风电公司取得银行保函或其认可的担保文件之日起合同生效。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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