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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将出台

2013-08-20 09:28来源:中国联合商报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按日计罚环境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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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持GDP高增长,有的地方不惜大量消耗资源、恶化生态环境。在某些领导的心目中,只关注自己在任期间的GDP,而不关心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因为许多官员都明白,寻求大资本与大权力的“无缝隙链接”,以大项目为“抓手”,是瞬间推高GDP的“王道”。在他们看来,只要经济上去了,哪怕天上不飞鸟;只要赚到钱,哪管废了田;只要政绩秀,哪顾河水臭;只要元宝,不要环保。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GDP是第一位的,这是上级考核政绩的核心指标。正如郎咸平所说:“地方政府会在乎污染吗?污染无所谓,来一个污染,GDP就上升,污染能创造GDP。如果污染搞坏了怎么办?就治理,这多好啊。所以,下任官员一上任就会发现GDP大幅度上升(治理污染也是GDP,所以,官员不怕污染)。我们这么多年对于干部的考核,基本上是以GDP为纲,这是必然结果。”

王灿发说,早在上世纪70年代,我国提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结果环境始终没能协调过经济发展,于是出现了GDP翻几十倍,环境质量不断恶化的情况;2005年,为强化环境保护,国务院将两者的位置交换,提倡“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结果却被一些人理解为经济发展是硬道理。在这种情况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还是没有解决好。高污染项目往往是政府招商引资的“香饽饽”。

怎样才能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恐怕只有在转变了思想观点之后,这一问题才能得到解决。如若依旧单冲崇拜追求GDP,不理会生态环境,那么环境恶化只会愈演愈烈。

法律制裁助环保

面对日趋紧迫、异常复杂的大气污染问题,法律不能缺位。

由于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短期内难以出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废旧立新,废止已有的《北京市实施办法》,根据北京市的大气污染状况及导致污染的具体原因,创设新的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计划年内出台。这将是我国首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条例草案共8章96条,其中法律责任条款有29条,篇幅占条例草案的1/3。条例取消罚款上限100万元的限制,规定按日计罚。“按日计罚”即,从被发现超标排污的那一天起算,到彻底纠正为止,按天处罚,时间越长,数额也越大,处罚额度则上不设限,下不托底。如此从而实现不让违法者从其违法行为中得到利益的目的,让受害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在此基础上,条例草案还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严重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代表们还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都在为首都的环境保护尽着自己的绵薄之力,一致希望首都北京的大气环境可以得到有效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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