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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关于实现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通知

2013-08-28 08:44来源:发改委关键词:节能减排环保脱硫脱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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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强化节能减排管理监督

出台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施方案,建立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协调机制,确定各地区总量控制目标,提出具体的考核实施办法、部门分工意见。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根据中央转变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总体安排,做好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进度滞后、淘汰落后产能不力、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的地区,暂缓办理该地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适时开展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并纠正骗取、套取以及截留、挤占、挪用节能减排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力调度交易监管,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研究推行发电权交易。继续加强对脱硫脱硝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实施更高水平的标准。开展民用建筑供热计量收费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电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检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完善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体系,推动企业自行监测,规范监督性监测,加大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力度。推进环境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提高污染源监测、机动车污染监控、农业源污染监测和减排管理能力。支持地方节能减排监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节能减排执法能力。(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监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负责)

十二、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组织开展政府绿色办公、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企业行动、青年志愿者行动、青少年行动、巾帼环境友好使者行动、节约型军营行动等,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抑制商品过度包装,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志愿者的积极作用。支持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反对食品浪费,研究出台关于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的通知,推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公务接待用餐、家庭用餐、粮食收储运等各方面、各环节节约粮食。继续开展节能减排科普展览教育活动,在重点行业职工中开展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教育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国管局、新华社、总后勤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节能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确保完成2013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履行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组织推动节能工作,及时向国务院报告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环境保护部为主承担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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