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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违法不批贷款”关键在执行

2013-08-29 09:24来源:深圳商报关键词:环境违法绿色信贷节能减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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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会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市、区县环保部门做好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的收集、登记、整理汇总。一旦企业产生环境违法行为并被记录在案,再想贷款将变难。商业银行今后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办信贷业务条件之一,严格审批、管理。从10月1日起,这项措施将纳入“绿色信贷”的检查范围。

绿色信贷,是指环保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联合提出的一项全新信贷政策。绿色信贷将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激励企业加强环境保护,促进节能减排,发挥金融服务业在资源配置中的“调节阀”、“控制闸”作用。

北京市环保局等部门细化绿色信贷政策规定,企业环境违法一旦被记录在案,将很难获得贷款,克服了以往绿色信贷规定比较笼统,绿色信贷信息形式、内容缺乏统一标准的弊端。增强了政策可操作性。这对于促进节能减排,遏制环境污染,降低单位GDP能耗,推进产业升级换代,具有积极意义。

中央把低碳量化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节能减排工作势在必行。但是,据国家发改委介绍,尽管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能源消耗仍然偏高,环境污染仍很严重,生态环境仍十分脆弱。201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2倍。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实施绿色信贷政策,通过信贷杠杆淘汰落后产能,降低单位GDP能耗,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无疑很重要。

虽说绿色信贷已经初现成效,我国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节能减排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有的地方为了完成节能减排指标,年底突击拉闸限电;有的地方环境污染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跨地区倾倒化学废料、把污染责任推给唐宗宋祖,铅中毒、镉中毒,各种环境污染事件层出不穷。“人民群众深受污染之害、苦不堪言,而监测数据喜气洋洋、自说自话。”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曾痛批监测数据与群众感受“两张皮”。

由于受执法权限的影响,环保部门此前发现企业排污不达标,往往只能要求企业停产、限产,并没有关停企业的权力。虽说环保部门可以处罚污染企业,但是处罚力度与企业环境违法攫取的利润相比,只是九牛一毛。一些污染企业“认罚不治污”,消极应对环保部门处罚,造成污染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环保困境。

而实施绿色信贷政策以后,企业如果未执行环评审批和验收的项目、未按环保审批要求落实环保措施,或者因排污不达标、偷排污染物被环保部门查处,将不能取得银行的信贷支持,已发贷款也可能被追回。企业可以不在乎几万元罚款,但是不能无视上亿元贷款泡汤。从违法成本考虑,企业在非法排污时也会有所顾忌。绿色信贷拓宽了环保部门治污执法路径,给违法企业戴上了新的制度紧箍咒。企业环境征信作为银行审批企业贷款的必备条件,使绿色信贷有了更强的操作性。对银行来讲,放弃与污染企业合作,把贷款投入绿色企业,信贷风险也会小得多。

当然,“环境违法不批贷款”的绿色信贷善规还要善施,需要形成制度合力。一方面地方政府要转变发展观念,放弃污染政绩,不能因为污染企业创造利税较多,就袒护污染企业,干预环保部门行使职权;另一方面环保部门要挺直腰杆挑战污染企业,忠实履行职能,把污染企业拒之门外,深入企业一线,及时掌握企业排污、能耗动态,督促排污不达标、高能耗企业及时整改。引导企业积极投入技术改造,培育新的节能服务市常向银行如实提供企业环保指标。银行也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排除权力干扰,与环保部门通力合作,严格把关绿色信贷,对缺乏社会责任的污染企业要坚决拒绝给其信贷支持,督促企业守追保底线。这既可以遏制污染企业,激励环境友好企业,也能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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