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除灰除尘政策正文

《上海市燃煤电厂高效除尘改造实施方案》全文

2013-09-16 09:41来源:上海市发改委关键词:除尘改造节能减排燃煤机组补贴资金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资金来源

在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

(四)补贴实施年限

2011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

四、操作办法

(一)年度资金计划

每年8月底前,各发电集团公司提出次年下属企业高效除尘改造补贴资金使用建议,报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于每年9月底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次年本市燃煤电厂高效除尘改造补贴资金使用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次年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情况统筹平衡。

2013年及以前年度补贴资金计划不再编制。

(二)市补贴资金申报

发电企业在高效除尘改造工程环保竣工验收(含在线监测设施纳入市环保局监控网络)通过后,通过上级发电集团公司申请补贴。补贴资金由发电企业报发电集团公司统一汇总后向市环保局申请,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两批。2012年及以前年度补贴资金在本实施方案印发后一个月内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申请材料包括:

1、各项目《补贴资金申请表》和汇总;

2、燃煤电厂高效除尘改造项目核准(或批复)文件;

3、市环保局核发的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文件;

4、其他相关材料。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除尘改造查看更多>节能减排查看更多>燃煤机组补贴资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