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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一标段)

2013-09-18 09:56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关键词:节能服务LED 路灯LED 照明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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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IC 卡。 IC 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栏目,并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章)二份。

1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 LED 路灯生产商 只能在以下三个选择中选择一项:

( 1 )符合第 3 款要求时作为独立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 2 )符合第 3 款要求时与具有节能服务资质 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 3 )作为其它非 LED 路灯生产商的投标人的 LED 路灯品牌供应商。

12 、对非 LED 路灯生产商投标人的要求:

( 1 ) 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 非 LED 路灯生产商 企业投标时只能选择唯一一家 LED 路灯品牌 生产商作为其供应商(须按本文件要求的格式文本提供用于本项目的灯具品牌及灯具生产商的基本情况及提供供货协议 , 与灯具品牌经销商签订的供货协议无效)或 组成 联合体参与投标 。

( 2 )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 非 LED 路灯生产商投标人 企业若要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只能选择与 LED 路灯品牌生产商组成联合体。

13 、 2010 年 7 月 1 日 至今,独立投标人或独立投标人的 LED 路灯品牌供货方或联合体其中一方具有从事过合同金额 500 万元或以上的 LED 路灯建设或 LED 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业绩(需提供单个合同金额页、合同公证书、验收报告 、 验收报告公证书)。

14 、一个 LED 路灯品牌不能同时向本项目的多个投标人供货,只能作为本项目所有投标人中一个投标人的拟用 LED 路灯品牌。 如果出现多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拟采用 LED 路灯品牌均相同,则视同 采用相同 LED 路灯品牌的投标人均放弃投标。

15 、 投标人须按委托检测协议书格式签定文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每个参加 资格审查的单位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装订成册,编制页码。

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12 名且少于等于 19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9 名时,择优选取前 19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4 、对资格预审之后排名前 19 名的投标人进行灯具检测,各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后两天内(上午 9 : 00-11 : 30 ,下午 14 : 30 —— 16 : 30 ),把灯具样品送到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路海城街 20 号海城花苑裙楼二楼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若投标人未按时提交灯具样品,视为放弃投标。

5 、 满足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12 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 1 )进行。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贰 份 , 壹 份正本 壹 份副本 , 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四、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企业(联合体投标人主办方)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签名(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核对)。若投标单位企业项目负责人 在报名时 未到,视为放弃投标。

十五、招标会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84022883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路海城街 20 号海城花苑裙楼二楼。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投资招商网及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 : 广州市照明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三年九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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