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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方案上报 征税范围或逐步扩大

2013-09-29 15:50来源:经济观察报关键词:环境税污水处理废气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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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国务院上月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此前一度停滞的环境税又被提上日程。

记者获悉,财政部相关司局近期已将开征环境税方案上报到国务院,未来可能选择“十二五”期间的重点污染源、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税,然后逐步扩大征税范围。不过,目前该方案尚未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方案中提及的环境税税目至少今年年内很难开征。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湖北、湖南、江西和甘肃四省将成为环境税试点地区,二氧化碳及污水排放或将成为征收环境税的主要依据。

财政部财科所近期的一份报告指出,未来环境税的征收应该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先选择实施条件成熟,易于推行的污染物征收,“十二五”期间可选择开征税目的为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氨氮化物、二氧化碳等,因为上述几类的征收对象稳定,而在“十二五”之后可对废气、废水、噪音及固体废弃物等其他项目研究开征。

目前,中国在污染防治领域主要实施排污费管理,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认为,未来环境税的主要实施路径是将排污费等改为环境税,而且肯定会提高税率,不然以现在的排污费标准,直接改环境税就没有意义了。

“未来实施可以选择地区试点,也可以选择将部分污染排放物费改税直接一步到位,我更倾向于一步到位。”苏明表示。

时机成熟

早在2008年初,相关部委即开始联手研究环境税开征工作。

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称,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已经将环境税问题列入议事日程。5月底,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表示,将研究开征环境税方案。

当时环保部高层曾表示,相关部委正在积极推进环境税的研究制定工作,试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将针对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固体废物以及污水排放等方面征收。不过此后两三年间,环境税方案未传出有实际进展。

2012年末和2013年初,国内雾霾等污染天气达到高峰,促使环境税方案再度被提上日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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