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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能源 “海上丝绸之路”再升级

2013-10-16 13:27来源:《中国能源报 》 作者: 姚海棠关键词:能源企业新能源产业能源安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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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10月9日在文莱斯里巴加湾举行,会议发表《纪念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联合声明》。声明提出,欢迎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倡议,加强在环境、相互投资、湄公河流域开发、能源领域的合作,并制订“中国—东盟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声明与此前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加快中国—东盟能源互联互通。

自古以来,中国就与东南亚国家有着密切的经济贸易联系,这条交通贸易和文化往来的海上通道,被称为“海上丝绸之路”。近日,中国领导人多次提出建设面向东盟的“海上丝绸之路”,中国本身经济的升级也将为双方的能源合作提供更多机会。

能源贸易有待加强

东盟是中国在全球范围内建立的四个能源重点开发区之一。中国—东盟能源合作的方式主要包括能源贸易、能源投资、保护海上能源通道、争议海域能源资源的共同开发。中国与东盟的能源贸易由来已久。

“中国能源企业不仅可以为东盟提供许多专业性的能源服务,还拥有大量的资金。更重要的是,对于南海地区丰富的能源资源,中国与东盟存在共同开发的现实需要。”对外经贸大学校长林桂军对中国—东盟在能源领域的长期合作充满信心。

越南、印尼和马来西亚是中国在东南亚的三大石油进口国,成品油进口主要来自新加坡,成品油出口则主要面向越南。“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原油贸易较少,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中国能源合作的多元化以及东盟国家能源出口的限制,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原油贸易逐渐成下降趋势。但是,成品油贸易则逐渐上升。”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樊瑛向记者解释。

在煤炭方面,自《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以来,来自东盟的煤炭已经是广东口岸进口煤的最大来源地。越南是中国煤炭主要进口来源地,2010年从越南进口煤1804万吨,占当年中国煤炭进口总量的10%。

同时,中国加大了从印尼、马来西亚、泰国与文莱等国的天然气进口力度。如印尼同意在未来25年内,通过其西巴布亚省东固工厂每年向中国供应260万吨液化天然气。

总的来看,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油气贸易量不断上升,随着东南亚诸国油气产量的上升及中国东盟关系的不断推进和改善,油气贸易量还会上升。“但与日本相比,中国进口东南亚的油气份量还不为大;在东南亚几个主要的油气出口国中,日本而非中国是最大的买方。”樊瑛补充说。

此外,随着新能源(含清洁能源)领域的发展,中国与东盟的新能源产品贸易也在逐渐增加。例如,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除了面向欧美市场外,菲律宾、马来西亚、老挝也是中国的重要出口市场。“中国的太阳能光热利用、太阳能发电、沼气技术综合利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领域的技术交流、产品贸易将会成为今后中国语东盟贸易的主角。”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冯连勇向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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