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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弃水”背后的困局

2013-10-16 16:25来源:科学时报 倪思洁关键词:弃水西南水电发电机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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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建设不完善

如果仅仅因为“水太多”而弃水的话,或许并不值得大惊小怪,然而,情况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2013年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发布会上,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曾透露,“十一五”以来,西南水电基地建设步伐加快,但这些地区现有的外送通道能力已接近饱和,面临大规模弃水风险。

近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13年1-7月份电力工业运行简况》显示,今年1至7月,在新投产电源项目方面,云南共投产720万千瓦,其中水电占682万千瓦;四川共投产328万千瓦,水电占263万千瓦;贵州共投产225万千瓦,水电占154万千瓦。换言之,云、贵、川等西南地区的水电站正在大规模建设中,发电能力也会继续提升。

而这本应可喜的“提升”,却成了当地水电站的一块“心病”。

“这就好比建了房子但路还没通,房子也只能闲着。”张勇传说,水电是清洁能源,不能因为配套设施不完善就放弃水电站建设,而是要加强电力运输能力建设的计划性,充分预测区域用电高峰、经济发展、工业布局情况,综合考虑水电、火电、风电等各种发电手段的区域状况。

利益纠纷成困扰

采访中,不少专家表示,“弃水”问题除了有自然因素和设备因素的影响外,其背后还存在着制度隐忧。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蔡国雄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从全国角度考虑,人们希望多用绿色能源,可如果从火电厂经济效益和地方利益角度考虑,一些地区并不希望购买很多水电,所以,水电虽然是绿色能源,但是它和地方利益存在矛盾。”

“目前因地方利益矛盾而导致的“弃水”情况依然存在。”张勇传表示,“电价差是矛盾的根源。”

国家电网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向记者解释,如果水电厂以“点对网”的形式直接向对方电网卖电,电价相对较低;而如果以“网对网”的形式,先将水电卖给当地电网,再由当地电网卖给对方电网,价格可能会高一些。于是双方在买卖的形式和价格上出现分歧,购电方通常愿意用当地的火电厂发电,而水电厂会因水电卖不掉而选择“弃水”。

对此,蔡国雄建议,要设置稳定的合同和价格,制定有序、透明的“游戏规则”,而非停留在买卖双方建立起的临时性协议层面。

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要理顺电价机制,加快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的价格机制。

“在国家对电价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后,这个问题稍好转了一点。”张勇传表示,要解决这种由电价驱动的利益问题,不能光靠牺牲地方利益,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方利益进行平衡。既要让水电站的电有去路,又要考虑能源发展的政策因素,实现共赢和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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