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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上网电价下调1.9分 预计减利1.2亿

2013-10-17 09:1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价下调粤电力火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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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3]231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942号)规定,广东省物价局决定调整我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价标准分别为:

1、降低我省燃煤机组的标杆上网电价1.9分/千瓦时,调整后的标杆上网电价为0.487元/千瓦时(不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

2、我省现有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9分(含税,下同)。

3、燃煤机组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分钱。

4、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重点地区低于20mg/m3),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机组除尘成本予以适当支持,电价补偿标准为每千瓦时0.2分钱。

以上电价调整自2013年9月25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我公司控股电厂的以下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上网电价执行情况如下: 

 

经初步测算,本次上网电价调整预计减少我公司2013年度营业收入约2.4亿元,减少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2亿元。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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