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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取消部分企业峰谷电价

2013-10-28 15:21来源:齐鲁晚报关键词:峰谷电价电价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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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决定调整价格政策,严格执行服务业用电、用气、用水、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26日,记者从德州市发改委获悉,今后德州每年大约可降低企业电费支出2亿元左右,相关地方细则正在制定中。

“目前商贸餐饮业企业的营业高峰时段基本都在晚间,而此时正是执行高峰电价的时段,基础电价要上浮60%—70%,造成企业经营成本大幅度增加。”德州市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测算,目前全市商业、住宿和餐饮业年用电量在4亿千瓦时以上,按每千瓦时0.8元的价格计算,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以后,每年大约可降低企业电费支出2亿元左右,这将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记者 刘振 通讯员 田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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