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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环保局“四措施”推动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

2013-11-19 13:21来源:环保部关键词:环境执法网格化环境监察网格化环境监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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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环境管理,加快实施全区环境执法网格化管理模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推动环境执法由事后被动监管向事前主动防范转变,以逐步实现环境执法监管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和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总体目标,江津区环保局“四项措施”积极推动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

一是划分网格,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实现重点污染企业全覆盖为基础,按行政区划为主要划分依据,划分三级网格。明确网格责任领导、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三级责任主体,实现环境监察全覆盖,避免出现漏管现象。

二是围绕五大行动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环境现场执法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率。同时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强化精细化管理,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及时响应环境信访举报和环境应急处置,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在各网格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是建立健全机制,强化联动执法。建立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环保和部门、镇街联合执法等监管机制,明确镇街政府为环保工作的责任主体,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环保巡查等活动,及时处理网格内各类环境问题。

四是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排查各基层网格内环境风险源、重点污染源、辐射源、饮用水源和敏感环境信访单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监察档案,实现“一企一档”管理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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