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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热价博弈 凸显信息不对称

2013-11-27 09:46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热电厂上网电价煤电联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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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关于热价如何调整的疑问与争议再次受到人们的关注。降价与涨价的“跷跷板”两头站着的是百姓与供热企业,民意的分量足还是企业的斤两重似乎成了决定热价的砝码,一个有疑问,一个有道理,如何评判?是个难题!

以今冬为例,严寒未至,早有人提议热价该降,理由是自2012年至今,煤炭价格持续走低,而且根据国家政策热力出厂价格将与煤炭价格联动,所以应该降价。对于老百姓而言,普遍性的物价上涨已然负担沉重,好不容易找到一种价格调整有典可依且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自然是希望价格越低越好。

而热力供应企业一方,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不仅涨价的诉求难以实现,还面临着百姓的一片“降价”呼声,很可能到头来“赔了本”还“不赚吆喝”。其中的无奈也是不在其位的人难以体会的。

笔者认为,该“涨”还是该“降”并不是重点。同样一件事,为什么意见双方会得出相反的结论?关键在于信息不对称!如果双方所获取的信息对称,依据相同的条件来推导,自然也就能够得出相同的结论,这才能做到“涨”要让百姓情愿,“降”要让企业心甘。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老百姓第一不了解热价制定的标准以及背景条件,对于条件的变化以及变化的幅度更不清楚;第二,调整热价所需要的数据难以及时知晓,只能凭感觉推断;第三,对于供热的环节有哪些,是否都该调整,有哪些已经作了调整也一无所知。

以北京为例,居民供暖价格已经多年未发生过变化,目前所实行的供暖价格还是按照2001年燃煤的价格核算得来的,当时煤炭的价格即便比起现在市场低迷状态下的煤价还是要低很多。毕竟,在过去的这些年煤炭价格早就翻了几番,各种成本都在增加。但为了稳定供热价格,减轻居民负担,热价基本没做过太大的调整,因此,笼统地以近年的热价作为基准,来讨论煤价变化时热价是否该调整是片面的,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的制约。

按照国家发改委文件要求,根据煤价变化调整热价是有价格变化比例要求的,根据各地热电厂的资源禀赋不同,加之各家热电厂燃料运输成本皆不相同,很难确定煤价变化比例是否已到达应该调整价格之时。可这部分数据如何科学核算、由谁核算、由谁公布、怎么公布这一系列问题均存在值得商榷之处。加之国家发改委今年10月15日对电厂的上网电价进行了调整,除云南和四川两省未作调整外,其它29个省份均下调了上网电价,平均降幅为1.4分/度。“煤电联动”已使电厂的利润被进一步摊薄。与此同时,在人们呼吁降低热价的时候却往往容易忘记,当煤价上涨之时,热电厂为了稳定热价所消化的那部分上涨因素,已然做出了不少贡献和牺牲。当供热价格降到了热电企业无法承受而不愿发电供热之时,受苦的还是百姓。

热价通常分为热力出厂价格、管网输送价格和销售价格。其中,热力出厂价格是指热源生产企业(热电厂)向热力输送企业(热力公司)销售热力的价格;管网输送价格是指热力输送企业输送热力的价格;热力销售价格是指热力输送企业向终端用户销售热力的价格。热力出厂价格调整后,按照热力管网输送价格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相应调整热力输送企业对用户的热力销售价格。也就是说,还存在这样一种可能:热电厂虽然降低了出厂价格,但热力公司并未及时降低销售价格。假使这种情况真的发生,许多百姓也未必清楚其中的原委。

因此,当争议双方所获取的信息并不对称之时,轻言调整热价是不科学的。如何使百姓了解上述情况,及时掌握关键数据信息的变化才是解决价格争议的重点。谁来监督、统计、发布这些数据和信息?作为运动员的热源生产企业来当裁判肯定不合适。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政府或许该有所思考和作为。

(作者为中国能源报社电力事业部主任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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