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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电力年底上市可期 或成中国核电第一股

2013-12-04 09:30来源:证券日报关键词:核电企业核电市场浙能电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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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增持承诺及上市后利好

此次进展公告内容中指出,为充分保障本次合并中东南发电换股股东的利益,避免浙能电力上市后股价的非理性波动,浙能电力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就增持本公司上市后A股股票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若浙能电力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任一交易日的A股股票收盘价低于5.53元,则本公司将投入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进行增持,直至以下三项情形中发生时间的最早者:(1)前述资金用尽;(2)增持当日收盘价不低于5.53元;(3)继续增持将导致浙能电力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浙能电力总股本的10%。另外,浙能电力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股份。”

浙能集团已于2013年5月24日出具《关于提议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承诺函》,浙能电力上市后以最近一期末的盈利为基础,向全体股东分配该期间可供分配利益的比例不低于30%,同时,以本次合并完成后浙能电力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对于此次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议承诺,有市场研究人士分析认为,重组主导方在向外界传递浙能电力上市后的市场想象空间,促使增加投资者对其股票的信心。浙能电力成立于1985年6月,公司控股股东浙能集团系隶属于浙江省国资委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浙能集团作为运营电力板块业务的主要业务平台。同时,浙能电力是全国范围内排名靠前的火力发电企业,是省级发电企业中的领先企业,浙江省最大的电力生产企业。发电资产布局合理,主要电厂都位于经济发达地区,区位优势明显。近年来,随着一批大型高效清洁机组的建成投产,单机容量、装备水平和生产效率均有较大幅度提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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