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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三环内道路车辆限行

2013-12-24 09:38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 周迎久关键词:重污染空气质量污染减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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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启动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提出自12月20日22时发布Ⅱ级重污染天气预警,12月21日10时正式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这是石家庄市首次发布Ⅱ级重污染天气预警。

监测显示,12月22日16时,石家庄全市空气质量指数为500,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PM10,市区6个监测点空气质量级别均为六级严重污染。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预计12月24日空气质量依旧为六级严重污染。12月26日迎来冷空气后,如果空气质量指数降到200以下,预警有望全部解除。

Ⅱ级响应启动后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包括: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实施Ⅱ级响应减排措施,确保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50%以上,关停2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所有非煤矿山、粉状物料贮存场等扬尘污染源,停止一切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6时~24时禁止驶入城市建成区,机动车限行20%,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据介绍,石家庄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后,市区三环以内道路车辆限行,第一天限行尾号为1、6,第二天为2、7,第三天为3、8,第四天为4、9,第五天为5、0,以此类推。

石家庄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对整个预警响应期间实施全方位监督,对未按要求积极采取措施的单位及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曝光和责任追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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