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违反本条例规定,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后不实施监督检查的,对核发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排水户不予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或者严重影响,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提前通知相关排水户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汛期排水畅通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的,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的,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污水处理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的;
(二)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组织事故抢修的;
(三)因巡查、维护不到位,导致窨井盖丢失、损毁,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单位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排水户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排放污水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罚。
第五十九条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补贴标准(试行)》。文件明确,补贴范围为亦庄新城范围内,适用于运营期内项目的运行补贴。补贴对象为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实施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不含为应对突发状况、短期需求或特定过渡阶段而设立的污水处理项目)运
日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四川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城市排水)、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近日,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湖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适用于平湖市行政区域内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建设、使用、运行维护和管理,自2024年12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平湖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一)为加强再生水的利用和管理,提升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促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水与污水处理,以及城镇内涝防治,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办法(2024年10
日前,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成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合规指南》。全文如下:成都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合规指南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8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使用、运营、维护与保护,以及城镇内涝防治等活动。
近日,江西《九江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凡在本市中心城区污水集中处理规划范围内,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缴纳义务人),应当依据本办法缴纳污水处理费。九江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山西省司法厅对《山西省城镇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6日,该办法适用于山西省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活动。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对《山西省城镇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
近日,《河南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运营评价办法(试行)》印发,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泥处理厂的运营评价工作,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河南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运营评价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运行监
为进一步提升贵阳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工作机制,持续改善乡镇人居环境,贵阳市水务局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阳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实施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7月30至8月1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阳市乡镇生活污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齐齐哈尔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自7月2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条例适用于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域内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与保护,向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和污水处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关于向社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4月30日上午在上海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在加紧落实规划目标任务的同时,适应形势变化,把握战略重点,科学谋划好“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
4月27日,国务院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均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好于“十四五”规划目标时序进度要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4年超90%。2025年将持续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下文简称《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随着新能源占比不断提高,电力系统对调频、备用等资源的需求大幅增加,需要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电网调节能力,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与高效。《规则》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据新华社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4月3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金壮龙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职务,任命李乐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2月28日消息,中央决定:李乐成同志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免去金壮龙同志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职务。李乐成简历如下
今年年初,国务院《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雷霆之势落地。3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成品油涉税产品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加油站要想生存,就必须跨越这道关卡:摆脱违法违规的路径依赖,走到合规经营的轨道上来。《意见》出台,剑指偷油逃税、非标横行、监管失序等顽疾。(来源:中
4月30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对《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六章47条,包括总则、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以及附则。详情如下:关于征求《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9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广州市南沙区促进航运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通知显示,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航运物流相关领域企业或机构。其中,船舶入籍奖对使用液化天然气(LNG)、电力、甲醇、氨或氢能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五大发电2025年一季度会议陆续召开,部署了二季度重点工作。整理如下:国家能源集团4月21日,国家能源集团召开2025年一季度工作会暨提质增效动员部署会。会议指出,2025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把握生产经营改
4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的系统结构与功能要求、安装技术要求、安全规范性要求、验收技术要求、日常运行维护与校准要求和数据应用。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一季度全国能源供应充足,消费保持增长,供需总体宽松,价格稳中有降,能源生产和用电增速呈现积极信号。在4月28日举行的国家能源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邢翼腾表示:“今年一季度,我国能源生产稳步增长,规上工业原煤产量12亿吨,同比增长8.1%;规上工业原油产量5409万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一季度全省规上工业能源数据解读。详情如下:一季度,全省能源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双碳”目标和能源安全新战略为引领,持续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全省规上工业能源生产总体稳定,能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