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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蓄电池循环“不经济” 行业回收体系亟待建立

2014-01-09 14:26来源:长江有色金属网关键词:铅蓄电池电池回收再生铅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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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专家表示,在我国,规模化、规范化的企业节能环保投入很大,生产成本相对高,在废旧有色金属原料采购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生产经营困难,产能开工不足。整个行业呈现出“规模经济不出效益”、“环保科技不出效益”、“先进产能吃不饱”等不正常状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天能在全国有2万多个网点进行电池的“以旧换新”,但基本上在公司内部回收。行业内全国性的回收网络迟迟未建,铅蓄电池回收市场的约80%份额集中在个体户手中。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多次建议“通过立法手段保障废旧铅蓄电池产品的回收再利用。”

据了解,此前我国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都对铅蓄电池产品的回收做出了明确要求。其中,200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对废铅酸电池等特定产品进行拆解或者再利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保障,“法律执行中存在监管不力等一系列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落实。”张天任告诉记者。

为了规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自2011年起就对铅蓄电池行业进行了大规模的整顿。2012年5月,工信部发布《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大幅提升了行业的准入门槛。

《准入条件》要求,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回收系统,并与有资质的再生铅企业合作,形成完整的铅蓄电池生产和回收体系。

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天能一直致力于进行废旧电池回收,推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在完善立法的同时,张天任还建议,通过经济杠杆加大对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支持力度,加大经济补贴,制定税收政策等,进一步规范再生铅行业有序发展,促进铅蓄电池行业规范运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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