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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责任书”看上去很美 别又沦为面子工程

2014-01-09 14:47来源:中国网关键词:雾霾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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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这位负责人表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的10个省及重庆市重点考核PM2.5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确定了下降25%的目标。同时,国务院将颁布考核办法,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环保部将会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看上去,“治霾责任书”是一个能起到鼓舞人心作用的新名词。此名词一出,不少人看着窗外的雾霾产生了美好的预想:雾霾就要散去了,你看,如果地方政府的环评不达标,相关责任人是要被通报批评、约谈的——后果很严重。可是,雾霾真的能够随着一纸“治霾责任书”的签订而飘飘散去吗?

先举两个关于“责任书”相反案例。一个是,“控房价责任书”。2012年底和2013年初,各城市都公布了自己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但是,一年之后,在房价连涨19个月的残酷现实中,所有的“军令状”都几乎变成了废纸。到现在为止,连个出来道歉的城市也没有。另一个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年初,几乎所有的单位对所有的领导干部都要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可是,签了这么多年,十八大之后的反腐成果却是历年之最,是悖论还是反讽,似乎只能由当事人解释得清楚。

问责机制的缺失,容易让责任书变成了“形象工程”。客观来说,“治霾责任书”里的治霾目标,和去年9月份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脉相承,是争取大气污染在5年内得到治理的现实举措。但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问责,在冠冕堂皇的外表之下,几乎不会有什么实际效力。以上两个责任书签订现状是——责任书签了,责任却没了。对于官员而讲,责任书该签就签,只是责任到了该问责的时候,却发现一个也问不着。

而且,官场里走马换任的频率也不低。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也可能到了该被问责的时候调离了风口浪尖的位置,至于新的领导和领导班子该不该问责,也便产生了诸多问题。前一任官员拍拍屁股走了人,后任的官员抖擞精神却发现是个雾霾的烂摊子。这种情况下,问责就会变成儿戏。

责任书的习惯性瘫痪,是极伤政府公信力的事。与其这样,责任书倒不如不签。除此之外,关于雾霾,广大百姓似乎永远有几个困惑的问题。一是,治理雾霾到底是多难的事?关停一些扬尘工地、排污企业,难道比强拆还难?二是,宁可让广大中小学停课,也不愿意让污染企业停工,似乎说不过去——是教育重要还是GDP重要,早已有过明确的答案;三是,我们不是有《污境保护法》吗?按法律办事怎么成为按责任书和军令状办事?

责任书无法形成责任的根源在于,权力得不到约束。治理雾霾的前提,在于规范权力,既要让权力在GDP、财政收入和生态文明与公众健康间做一个取舍,也要明确治理污染问题也是民生问题,马虎不得、懈怠不得。同时,上级政府还要有严厉的问责,只有这样,才能给公众一个合理的交待。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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