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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站安防系统解决方案分析

2014-01-23 10:13来源:安防知识网关键词:核电站安防核电安全核电软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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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核安全十二五规划的出台,核电迎来了较好的发展机遇,公众对这一清洁能源的关注和了解越来越多,核电站的安全保卫以及安防系统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主要对核电站安防系统的要求、功能进行简要的介绍。

核电站设施与核材料的安全是核能发电的基础和前提,保障核电站设施不被破坏、核材料不被盗抢或非法转移是核电站的核心安全保卫目标。由于“核”的特殊性和敏感性,核电站的安全保卫工作相比常规电站或其他厂矿企业,有一些相同点,也有其一定的特殊性。相同的地方是核电站的安防系统也基本上是采用安防市场上通用的安防技术和产品,特殊的是核电站的安防系统有着特有的标准,国家对核电站安防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都有严格的要求和严厉的监管,并且核电站的安防系统有其专有的称谓:实物保护系统(physicalprotectionsystem)。其定义为:利用实体屏障、探测延迟技术及人员的响应能力,阻止盗窃、抢劫或非法转移核材料以及破坏核设施行为的安全防范系统。

核电站安防系统规定

国际、国内对于核材料和核设施的实物保护系统一直十分重视。国际原子能机构早在1972年就出版了“核材料实物保护的建议”,后续进行了修改并于1975年以INFCIRC系列出版,后经各成员国认可,最近一次于2005年再次进行修订,形成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建议修订案,用以指导各成员国建立、维护和持久保持有效的核安保制度以及建立、保持有效的实物保护系统,我国属于成员国之一并加入了此公约。此外,国际原子能机构还出版了一系列关于实物保护的文件。

我国也非常重视核安保,针对核实施的安全保卫(包括实物保护系统)发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导则。198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1991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1997年颁布了《核电站安全保卫规定》,后续还颁发了《核设施实物保护导则》、《核设施出入口控制导则》、《核设施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导则》等一系列的文件,对核电站的安全保卫以及实物保护系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核电站安防系统功能及要求

依照国际上通用的理解,作为一个实物保护系统,它应该具备探测、延迟、响应的三个基本功能。组成实物保护系统的每个元件也都将围绕这三个基本功能发挥各自的作用,并相互配合。依照目前安防市场上比较通用的说法,实物保护系统技防部分又由多个子系统组成,包括出入控制子系统、视频监视子系统、入侵探测子系统、中央控制系统、通讯子系统、电源及照明等辅助子系统等。后续着重介绍几个子系统的功能及要求。

通用要求

对实物保护技防系统的划分仅仅是从功能意义上进行一些区分,实际上是一个整体,相互紧密结合,随着技术的发展,这种结合将越来越紧密。对实物保护系统而言,有一些通用的要求如下。

1、可靠性

核电站对于安防系统的要求比较高,首先就是需要设备能够可靠、长期、低故障的运行,系统的可靠性往往决定了系统的成败。因此,在构建系统时,除了要坚持采用质量好、可靠性高的设备外,在系统结构设计上也要采取可靠的结构设计,如采用多层次的控制系统、冗余网络、双重供电线路等,同时系统配置有一定冗余,以确保系统在部份设备有故障时的不间断使用。对系统可靠性考察的指标有平均无故障时间、一定时间内的系统可用率、设备的环境适应性、设备故障平均修复时间等。

2、成熟度

随着技术的发展,设备的更新换代越来越快,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是很多用户的时尚选择,但在核电站,仍然偏向于选择成熟技术和成熟产品,以便保证其稳定和风险可控。对新技术会有应用,但一般会从小范围试用开始,待测试通过后再大面积的应用。

3、兼容性和可扩展特性

实物保护系统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组成系统的各个部件来必定自多个厂家,只有充分的兼容配合,才能发挥整个系统最大的效能,所以要求各部件能够兼容通用的标准,比如通讯方式、接口协议、支持接口开发等。扩展特性则不用说,没有一成不变的需求,也就没有一成不变的安防系统,可扩展永远是最基本的要求。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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