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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设备:电磁辐射影响几何?

2014-01-24 09:03来源:国家电网报关键词:输变电设备电磁辐射国家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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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电磁辐射污染防治

有哪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

(4)《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1988年6月1日起施行。

(5)《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1996年5月10日起施行。

(6)《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1996年5月10日起施行。

(7)《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8号令),1997年1月27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4号令),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小贴士

工频电场、磁场和电磁辐射

工频电场。指输变电设施上按50赫兹随时间正弦变化的电荷产生的电场,其主要特点有:电力线呈现为始于正电荷、终于负电荷的非闭合曲线;由电荷产生,而几乎与磁场无关;其变化产生的磁场几乎为零;波长为6000千米,输变电设施的最大尺度远远小于波长,不产生电磁辐射。

工频磁场。指输变电设施上按50赫兹随时间正弦变化的电流产生的磁场,其主要特点有:磁力线呈现为围绕电流的闭合曲线;由电流产生,而几乎与电场无关;其变化产生的电场几乎为零;波长为6000千米,输变电设施的最大尺度远远小于波长,不产生电磁辐射。

电磁辐射。指以电磁波的方式传递能量的物理现象,也称非电离辐射,例如无线电波、微波、可见光等都属于电磁辐射。其主要特点有:变化的电场产生磁场,变化的磁场产生电场,电场与磁场相互激发、互为因果、相互转化,形成电磁场(电磁波)并向空间传递电磁能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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