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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专利问题成为IPO绊脚石

2014-02-11 11:02来源:前瞻网关键词:专利真空断路器IPO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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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上述两人合计7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合案开庭审理。2011年4月20日,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审查结果为公司上述四项专利均维持专利权有效。

艾比森光电:IPO过会待发却面临专利质疑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18日“闯关”发审委,但在专利及财务数据上的“不同寻常”,使得艾比森的招股书有过度包装之嫌。

与大多数公司不同的是,艾比森拥有的大量专利,但缺乏令人信服的来源。招股说明书显示,艾比森拥有30项专利和5项著作权,但这些专利均为“实用新型专利(15项)”和“外观设计专利(15项)”,没有一项是“发明专利”。

更为蹊跷的是,上述30项专利中有25项为2011年1-3月份取得,占全部专利的比例超过8成。观察专利获得的时间更可以看出,大量的专利取得日期集中在2011年3月10日。事实上,当时艾比森的上市进程早已开启,这也同时意味着公司大量的专利获得是在递交上市材料前的1年内。有分析人士表示,从时间上来看,艾比森很有可能为了包装上市而“突击制作”专利。

《创业板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中,截至2013年10月24日,艾比森光电目前仍处于候审队伍之中,并已通过发审会。

苏州恒久、星网锐捷不重视专利信息的披露所引发的专利事件发生以后,企业逐渐了解到对存在的专利纠纷、失效等风险进行明确说明的重要性。而新大新材和松德包装就是受到专利侵权纠纷的影响而暂缓上市,这也体现了企业在专利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和不足。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专利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已成为企业价值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专利状况直接关系到拟上市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持续盈利能力等,因此对于拟上市企业,尤其是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而言,意义重大,也成为监管部门审核的重点。所以,企业应该逐渐完善自己的专利管理体系,提高专利的管理保护能力,布局符合自身发展的专利战略,以防为以后的上市和发展留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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