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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2014年能源电力市场监管工作通知

2014-02-13 11:3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监管能源局电力监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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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从国家能源局网站获悉,国家能源局2月13日印发了《国家能源局2014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2014年能源局市场监管工作主要包括加强简政放权后续监管、加强电力市场交易监管、加强电网监管、加强能源行政执法等七项。

详细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2014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国家能源局2014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好2014年市场监管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4年1月28日

国家能源局2014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14年能源市场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规划、计划、政策、监管“四位一体”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健全闭环监管工作机制,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积极提升监管效能,维护能源市场公平公正,促进能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简政放权后续监管,促进能源规划政策实施

(一)开展能源规划、计划、政策执行情况监管。积极参与能源规划、计划和政策制定过程,了解掌握相关情况,确定监管内容和重点。组织开展能源规划、计划和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或者调研,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促进能源规划、计划、政策的有效实施和能源结构的优化。

(二)开展能源建设项目监管。加强能源项目核准及开工建设情况监管,对项目落实核准文件情况进行监管评价,确保能源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能源项目,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违规建设的项目,依法予以处理。

二、突出抓好重点专项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扎实做好2013年已经部署开展的重点专项监管的组织实施工作。针对简政放权、群众切身利益、节能减排、市场交易秩序等四个方面,组织开展好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人民群众满意用电专项监管、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管、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项监管、电力交易秩序专项监管、节能减排电价专项监管等7个重点专项监管,以点带面,务求实效。

(四)加强专项监管总结和制度建设。加强对专项监管的总结分析,及时发布驻点监管报告、专项监管报告,研究提出每个专题在全国进行深度监管的思路和建议。建立健全专项监管的程序、制度和办法。针对能源行业反映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重点专项监管工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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