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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供电局零距离宣传年阶梯电价政策现场为客户解疑答惑

2014-03-03 21:07来源:贵州省江口供电局作者:刘宇关键词:江口供电局阶梯电价安全用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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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上午,江口供电局组织员工冒着寒风,利用赶集天,组织人员走上街头,深入江口县城闹市区与广大用电客户“零距离”接触,开展年阶梯电价宣传活动,并当场为群众答疑解难。

电力工作人员向路过的居民发放居民阶梯电价宣传手册,节约用电金点子、如何安全使用家用电器小常识等册子并现场讲解,重点就什么是年阶梯电价、执行时间、范围、居民阶梯电价电量分档标准是什么、阶梯电费的计算方法、交费的方式等一系列的问题向居民进行详细解释。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格〔2013〕325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1月1日抄见电量起,全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实行按年实施的阶梯电价政策。阶梯电价政策“按年执行”,以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后,开始实行阶梯加价,阶梯级数仍为三档,第一档电量为2200(含)千瓦时以内,电价为每千瓦时0.4556元;第二档电量为2200-4000(含)千瓦时,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5分,即每千瓦时0.5056元;超过4000千瓦时以上的用电量为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0.3元,即每千瓦时0.7556元。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千瓦时的免费用电量不变,但免费电量的兑现方式由现行的“即征即退”改为“先征后返”,由供电部门先按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再由民政部门将免费电量金额按年兑现到户。江口供电局市场部、客户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地为过往咨询的客户解答年阶梯电价执行的相关政策。

阶梯电价是与居民客户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件大事。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居民年阶梯电价政策实施,该局组织力量积极开展阶梯电价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不光利用营业厅滚动字幕、电视宣传、客户走访、发放阶梯电价宣传单等方式,还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在各营业大厅、抄表、抢修等前台在接受客户咨询时,积极做好居民年阶梯电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让社会和居民了解实施年阶梯电价的意义、电价的计算、各档电价的范围以及各种电价执行标准,对普通居民有无影响等知识,消除居民客户对实行年阶梯电价就是“电费涨价”的疑虑,使老百姓用上明白电、放心电,为推行年“阶梯电价”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确保年“阶梯电价”的顺利实施,执行到位。

作者: 刘宇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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