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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修改:三审未决只为更好

2014-03-17 09:24来源:法制日报关键词:环保法雾霾PM2.5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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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土壤污染状况还没有明确的结果,但是不少地方暴露的土壤污染事件已经让人感受到污染形势的严峻。

土壤污染来源复杂,有的因为污水灌溉造成,有的由于固体废弃物处理不当导致,而且,化工厂建在哪里,土壤受污染的概率就会显著增加。土壤是许多污染的接受者,比如大气污染造成的污染物沉降,污水的灌溉和下渗,固体废弃物的填埋,土壤都是“受害者”。目前,虽然已有的水、大气、固废等专项污染防治法对土壤污染防治有一定作用,但还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水,大气,土壤,同样是环境要素,从这个角度说,我们也需要一部专门的土壤治理与保护的法律。”王灿发说。

在王灿发看来,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应该至少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如何预防污染物进入土壤,比如要对污水灌溉作出严格限制等,同时还要着眼于现有污染土壤的修复。“重金属等物质对土壤的污染,很容易进入人的食物链,做好现有污染土地的修复工作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法律中,还要有对信息公开的要求,哪些土壤受到污染,污染到何种程度必须公开透明。

据了解,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公布的立法规划中,土壤污染防治法被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今年环保部门将着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编制《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此外,还将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土壤环境保护工程第一批重点项目,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环境保护法修订将突出重罚性

相对于大气和土壤这样的单项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更是备受关注。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已被列入人大2014年的立法计划。环保法修订草案第四稿最快可于今年4月出台。

据了解,现行环保法于1979年试行,1989年正式颁行,历经35年。2012年,全国人大启动对环保法的修订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陈敏近日答记者提问时指出,环保法修订草案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明确了对违法单位可以“按日计罚”的规定。她解释说,这意味着违法者在受到处罚后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并且没有上限。她对记者表示,过去的处罚程序繁琐、取证困难、强制执行难,造成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按日计罚”无上限将扭转违法成本低的局面。

同时,环保部门执法权得到强化。环保法修订草案三审时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设备。这意味着环保部门发现违法排污,可马上查封、扣押排污设施、设备,执法权得到强化。

傅莹表示,去年全国人大已经对该法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审议,但是没有付诸表决,准备今年再次进行审议。“通常一部法律三审通过了就可以付诸表决了。但是这部法律又增加了审议,就是为了更好地吸纳社会的才智、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更好地反映社会的关切。希望能够切实制定出一部高质量、管用的新环保法。”傅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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