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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修改:三审未决只为更好

2014-03-17 09:24来源:法制日报关键词:环保法雾霾PM2.5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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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雾霾等环境污染问题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表示,雾霾已经成为中国一些城市标志性的难题,而且范围还在扩大。此外,水、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也很严重。

为此,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规划当中,已把修改环境保护法当作重中之重,土壤污染防治法也已在规划当中。此外,今年还要启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在此基础上考虑修订这部法律,为治理雾霾提供更强大的法律保障。

“今天天气是比较好,我觉得你脸上都带着几分阳光了。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可以说是同呼吸、共命运。”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关于雾霾的提问时说。

“为让大家有更好的居住环境,有关环保领域的立法步伐一定要加快!”两会召开之际,不少专家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大气法未涉PM2.5亟需修订

法律是治理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的有力保障。据了解,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1987年颁布实施,之后在1995年、2000年又进行过两次修订。新的修订工作虽然早在2008年就已提出,却一直是千呼万唤难出来。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表示,“修订过程拖得太长,对于目前‘老污染的逐渐解决、新污染的逐渐显现’的状况,我们应该有更快的反应。”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表示,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经与污染防治形势不相适应。比如,2000年,机动车污染还不是很严重,还没有被列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另外,当时还没有针对细颗粒物的防治要求,而今细颗粒物已经成为雾霾的主要成因。

“单项污染物防治法修订的确要提速,尤其在雾霾加剧的今天。”参与过多部环境保护法律制定修订的王灿发认为,修法除了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还应该将联防联控等原则纳入其中。从雾霾的成因看,地区输入相互影响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没有哪个城市、地区可以独善其身。无论是《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还是去年9月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都将“联防联控”作为重要手段,但是如果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没有相应的规定,条例、规划、文件就缺少了法律支撑。王灿发认为,联防联控的思想不仅用于防治,有了相应的法律规定,就可以在考核等环节作出更好的设计。

“北京、陕西等地的地方防治条例,在罚则等方面已经给出了一些范本,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不妨吸纳借鉴这些经验,使之更加好用。”王灿发建议。

建议立法明确土壤污染公示制

“大家对土壤污染的关注不比大气污染低,毕竟土壤跟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相连。”王灿发说。

从2005年到2012年,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束,但是结果迟迟没有公布,受到了许多方面的质疑。不久前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透露,受当时条件的限制,调查网格设计得很大,点位很深。这样的调查结果对从宏观上把握土壤污染状况,特别是耕地的环境质量有帮助,但是无法了解更加准确的情况。调查结束以后,根据专家提出的建议,环保部门正在对一些问题进一步核实,另外,对一些重点区域,特别是耕地,环境保护部正在组织人员进行详细调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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