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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立法寻求哪些突破?

2014-03-27 12:00来源:中国环境修复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修复土壤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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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要素之一,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土壤同大气、水一样,面临着空前巨大的环境压力,为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加快土壤环境保护立法刻不容缓。

环境保护部近日原则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依法推进土壤环境保护。3月3日,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研究加快起草工作进程。而在去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土壤环境保护立法列入规划。多方关注的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终于有了时间表。就此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常纪文,两位专家分别从不同角度谈了他们对土壤环境保护立法的看法。

张全: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健康

土壤环境保护为何需要专门立法

中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根据2006年的全国调查数据,全国约有受污染的耕地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10以上。

2013年数据进一步表明,全国已不能继续耕种的中重度污染耕地已达5000万亩左右。华南部分城市约有一半的耕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长三角有的城市连片农田受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成为“毒土”。

除农业耕地外,工业场地型的土壤污染也十分严重。2013年6月25日,第23个“全国土地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中国土壤环境保护政策》(以下简称《土壤报告》)显示,在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已出现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

据专家初步估计,我国各类工业污染场地地块数至少以数十万计,多数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和老工业基地。

近年,“镉大米”、“重金属蔬菜”、“血铅事件”等与土壤污染密切相关的每一起事件,成为公众心中萦绕不去的阴霾。

由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土壤报告》显示,在各类环境要素中,土壤是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大量水、气污染陆续转化为土壤污染,损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然而,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等特征,其对人类的危害将是灾难性的。

土壤污染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造成了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流失,重视对土壤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才能实现资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面对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尽管在《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已有一些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规定,但其范围满足不了现实的需要。

例如,对不同用途土地污染的划分、各种土壤相关污染物种类的确定和划分、受污染土壤的修复责任的分担、土壤污染整治的行政管理体制制定等多方面的实际操作性问题,单靠修订现行法律法规是无法解决的。

特别是针对污染土壤的预防、整治、修复和开发利用的相关工作,目前仍存在法律空白。因此,应当尽快制定专门的土壤环境保护法,规定专门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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