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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个省市水务公司入环保部“黑榜”

2014-04-14 08:52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杨烨 林远 王璐 王衡 白丽萍关键词:兰州水污染污水处理水务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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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忧

多家水务公司上“黑榜”

从松花江苯泄漏到广东北江镉污染,再到兰州自来水苯超标事件,一桩又一桩的无情事实在不断挑战着我国本已脆弱的水环境能力。

记者了解到,环保部曾在2、3月对全国范围内大气、水污染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涉及水污染的督查结果不容乐观,特别是很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果并不理想,水质超标情况严峻,很多不符合国家水质标准要求,极易引发二次污染。值得注意的是,包括辽宁省抚顺市现有污水处理厂、上海市青浦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浙江省嘉兴市西部水务(嘉兴)有限公司、桐乡市濮院恒盛水处理有限公司、桐乡市申和水务有限公司等多个省份的水务公司均已被环保部点名,被要求整改。

“一些没有经过处理的超标污水直接排放,造成了水源的污染,甚至渗透污染地下水,很多地方的水务公司基本形同虚设,对自来水的处理根本没有达标,很多地方的自来水即使煮沸了也无法达到安全饮用的要求,从水源地到居民家里的水龙头,层层隐患直接影响并威胁着人体健康。”环保部一位权威专家对记者说。

据监察部的统计显示,近10年来我国水污染事件高发,水污染事故近几年每年都在1700起以上。全国城镇中,饮用水源地水质不安全涉及的人口1.4亿人。水利部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水库水源地水质有11%不达标,湖泊水源地水质约70%不达标,地下水水源地水质约60%不达标。

3月14日,环保部公布,我国有2.5亿居民的住宅区靠近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这一结果触目惊心,但也在意料之中。”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各种工业废料、农业化学物质的排放造成我国水资源严重污染,但是在水源地水质下降,自来水厂处理工艺和管网设施老化等约束下,尽管自来水厂出厂水质符合检测标准,但并不意味着居民能够喝上安全水。

建议

第三方检测机构介入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无论是松花江水污染、还是紫金矿业、广西镉污染等事件,无一不是由于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引发的。重化工在近些年已经呈现遍地开发,很多地方政府只顾及到经济发展,却忽略了水源地的保护和安全。另一方面,我们的环境管理依然不够严格,违法成本严重偏低,很多企业宁愿交罚款也不愿意在环保方面下工夫,都在超标排放。

“兰州事件反映出的是中石油这样的化工类企业,必须要建立更加严密的管理制度,例如启动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制度,让这类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定时向公众公开并让公众监督。”马军对记者说。他同时表示,这次事件从一开始就存在消息滞后的问题,对政府而言,需要加强监管并启动有效的问责机制,包括对涉案企业启动巨额赔偿的公益诉讼,另一方面,要建立有效的应急机制,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应该第一时间向公众进行披露,减少对公众的伤害。

2012年7月1日起,中国强制执行最新饮用水标准。新国标与国际接轨,共有指标106项,与世界上最严的水质标准———欧盟水质标准基本持平。该标准将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

一位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该标准从2007年正式提出到2012年强制执行,给予了行业5年的改造期,但是,按照新标准,九成以上的供水厂面临必须重建或升级改造的局面,并涉及市区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等诸多环节,平均每家水企光是改造费用就需要投入近亿元,很多企业无力承担,只能靠单纯的提高水价来消化掉部分投资成本。因此,建议政府加大对水务事业的公共性财政支出。

上述业内专家表示,要落实新国标,最重要的是理顺供水机制,建立一套涵盖水源保护、水厂生产、管网运输、销售定价的现代制度,还应鼓励第三方检测机构介入,让水质检测不再是水务企业“自说自话”。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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