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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两级环境监察机构依法关闭企业近700家(图)

2014-04-18 11:21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郭文生 任效良关键词:环境监察大气污染防治燃煤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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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装备了搭载地理信息系统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设备,实现了现场执法、任务派发、案件管理、绩效考核、资源检索等多种业务功能的集成,提高了环境执法效率。图为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2013年,天津市两级(市、区)环境监察机构先后完成废酸产生单位、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医疗机构、大气污染防治等10余项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4万人(次),现场检查企业2.8万家(次),全年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16件,责令整改394件,罚款数额共计1012.37万元。

“两高”司法解释实施以来,天津市两级环境监察机构依法关闭企业669家,停产整治企业144家,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6起,其中14起已宣判,29人入刑。2013年天津市环境污染举报受理中心通过多种途径,共受理群众举报14931件(次),举报处理率达100%,办结率达99%。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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