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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分开难破电网垄断

2014-04-30 09:18来源:中国能源报 记者:贾科华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直购电电网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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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两头、监管中间”应是电改基本路径

“输配分开本质上不能打破垄断。”日前,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在英大传媒和华北电力大学联合举办的“能源大讲堂”活动上表示,“实践证明,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应该坚持‘输配电网、调度一体化’的模式。”

为何坚持输配一体化?

一方面,曾鸣认为输配一体化管理是电网科学高效发展的体制保障。他说,输电和配电具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特性,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业务。电网由一个企业提供输电和配电业务不仅能够最大程度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同时也能够减少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降低整个社会的成本,并满足电能消费的合理需求。“随着电网智能化的发展,输配电网功能进一步融合,不应再用‘输配电网’的概念人为地将‘电网’整体性割裂。”

据介绍,从国际经验来看,大部分国家都保持电网一体化管理。例如,欧盟40%的国家的电网由一个集团公司统一管理;美国2/3的电网仍为垂直一体化公司所有;3/4的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保持电网一体化管理;俄罗斯2008年改革实施输配分开,2012年重新合并。

另一方面,“电网和调度一体化是电力系统安全的体制保障。”曾鸣表示,“调度是电网运行控制的中枢。电力发、输、用瞬时完成的特性和电力系统的复杂性,决定了调度与电网具有内生的、统一的、密不可分的关系,调度与电网一体化是电网安全防线的最根本保障。”在应对特大自然灾害时,调度与电网一体化也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这在近年来接连应对严重冰灾、特大震灾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和验证。

另外,“从国际实践经验来看,调度与电网分离、责任主体分散,是导致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曾鸣说。例如2006年欧洲“11˙4”大停电;2012年印度大停电。

如何实现“放开两头,监管中间”?

为实现“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基本路径,曾鸣建议:

一是全面放开发电企业与用户的直接交易。曾鸣表示:“不能只有大用户才可以放开。应该允许全部用户与发电企业根据自身意愿和需求,通过协商、集中撮合或统一出清等方式确定成交电量和价格,从而实现发电侧经济上网、用户侧竞价购电。”对于没有意愿参与交易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作为默认供电商,按照政府批复价格从发电企业购电,并按照国家核准的目录电价向用户售电,保障电力普遍服务。随着市场化交易的发展成熟,可逐步减少政府计划分配电量,扩大市场竞争电量空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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