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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职务犯罪要案频出 内部权力集中外部监督缺位

2014-04-30 11:34来源:半月谈关键词:环保监管环境监察环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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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的雾霾、污染的河水、重金属超标的土壤……诸多的环境问题让人们的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而一些环境领域的监管者在金钱的腐蚀下,对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沦为帮凶,则更令人深恶痛绝。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环保领域的职务犯罪正呈现上升态势,大案、要案、窝案频出。治理生态环境,必须抓住这些职务犯罪的黑手。

大案、要案、窝案频出

4月初,广东省公布了1年来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成果。1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嫌疑人626人,人数是前3年所查同类犯罪人数总和的1.5倍。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对2009年以来的案件进行梳理发现,环保系统贪污贿赂案件总体呈现明显上升趋势。2009年立案4人,2010年立案18人,2011年立案27人,2012年立案36人,2013年立案32人。

“环境问题日益受到重视,生态环境建设投资不断增多,而环保领域职务犯罪也呈多发趋势,这需要引起重视。检察机关也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江苏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殷其新说。2009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除查办了117名环保系统干部贪污贿赂犯罪外,还查处了25名环保系统干部涉嫌渎职犯罪。

与发案数量上升相对应的是,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大案比例高。2009年以来江苏省查处的117件案件中,大案111件,占94.9%。

窝案串案突出也是各地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的共同特点。2012年江苏省查处的南通市环保系列案件,涉及南通市环保局及下辖四个县级市(区)环保局“一把手”、副局长及中层干部共30多人。同年,广东查处的西江流域盗采河沙案中,包括时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吕英明在内40人涉嫌受贿、渎职,西江全流域相关行政和监督部门负责人几乎被“一锅端”。

发案环节、领域相对集中

从江苏、广东两地检察机关查办的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情况来看,发案环节、领域主要集中在:

——日常监管环节。殷其新介绍说,对企业日常排污环保部门有监督和管理的职责,但一些环保监管人员收受贿赂、接受吃请后,对企业排污放任不管,有的甚至篡改、伪造检查报告,最终造成重大污染事故。

——行政审批环节。根据有关法规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时应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但是一些环保人员收受贿赂后,降低或变相降低条件,违规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环评或“三同时”验收。

——行政处罚环节。一些环保人员对非法排污、非法处置固体废弃物等违法行为以罚代管,或故意减轻处罚,从中收受贿赂。江苏省启东市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温某在接到群众举报当地一家固废处置有限公司非法处理固废物后,滥用职权,故意从轻处罚,少罚58万余元,而自己则多次收受贿赂13.7万元。

——专项资金补贴领域。一些环保人员在企业申报国家专项资金补贴时,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造成国家专项资金被套骗。如江苏徐州市铜山区环保局控污科副科长杨某在审核补偿关闭企业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致使该区一造纸厂使用假的排污许可证进行申报,骗取国家财政补偿资金240余万元。

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德标介绍,从广东省过去1年办理的案件来看,危害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几乎涉及所有对生态环境负有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如林业、水利、国土、环保、农业、建设规划等。虽然部门不同,但犯罪环节较为集中和相似。

一些检察人员表示,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危害后果往往更为严重,影响更为恶劣。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或私下的权钱交易,造成的可能是对生态环境的永久性破坏,甚至是对民众生命健康的侵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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