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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下达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附淘汰企业名单)

2014-05-06 13:40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关键词:淘汰落后产能南平水泥福建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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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14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为:铁合金4.615万吨、电石6万吨、水泥147.5万吨(其中:熟料87.5万吨)、造纸35.98万吨、制革85万标张、印染1500万米、铅蓄电池极板399.88万千伏安时、铅蓄电池组装126万千伏安时。现将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下达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厅际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工作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协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省经信委承担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厅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各设区市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设区市政府作为推进本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和落实本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

三、各设区市政府要于4月底前将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落实到企业,并在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告相关企业名单。

四、各设区市要采取有力措施,于11月底前,督促企业全部拆除列入2014年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并确保落后产能设备不向其他地区转移;组织完成对所有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的现场检查和考核验收,收集整理并保存好落后产能项目拆除前、中、后影像及相关文字资料,以备检查;在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告本地区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企业名单,并报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委)。

五、2015年1月5日前,各设区市政府将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自查报告及验收情况报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委)。

福建省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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