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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2014-05-13 13:3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保厅环保验收清洁生产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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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辐射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Ⅲ类射线装置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无线通讯(不含跨设区的市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110kV及以下送(输)变电工程(不含跨设区的市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部分建设项目的试生产试运行的核查权。

1.农林水利类。

非跨区域的省批水库项目、灌区、饮水工程、防洪工程和地下水开采工程。

非跨区域的农田改造项目、经济林基地、森林采伐。

水产养殖项目、农业转基因项目、物种引进项目。

2.交通运输类。

干散货、件杂、多用途码头;客运滚装码头、铁路轮渡码头,航道工程、船闸项目。

3.轻工类。

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纺织服装、鞋、帽制造、革、皮毛、羽毛(绒)及其制品(不含皮革鞣制加工)、纺织业(不含印染)、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机纸制品(不含制浆及再生浆)、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4.综合利用发电、风电类。

5.冶金建材类。

黑色金属压延加工(年产50万吨以下冷轧)、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电镀、使用有机涂层、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以外的)、铸铁金属件制造(年产10万吨以下的)、金属制品加工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

6.社会区域类。

城市天然气供应、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在校师生1万人以下的)、专业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及转基因实验室除外)、加油站、加气站。

(四)其他行政职权。

1.取得委托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延续委托的现场审查。

2.部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取消部分建设项目的试生产试运行

取消光伏发电、体育场、体育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和纪念馆等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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