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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改委和环保厅关于扣减2013年燃煤发电机组停运脱硫设施脱硫电价有关情况的通知(附表)

2014-05-16 09:20来源:河南省发改委关键词:脱硫电价脱硫设施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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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及直管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环保局,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按照《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7]1176号)规定,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停运或未达标运行时,应当从其上网电价中扣减脱硫电价。现将2013年度各有关燃煤机组脱硫电价扣减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发电企业脱硫电价扣减金额按《2013年度停运和未达标脱硫设施脱硫电价扣减表》执行,详情见附件。

二、扣减脱硫电价款上缴省财政,纳入省价格调节基金账户。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四、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国电荥阳煤电一体化公司、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停运脱硫设施扣款待环保部数据下达后另文处理。

附件:2013年度停运和未达标脱硫设施脱硫电价扣减表

2014年4月28日

2013年度停运和未达标脱硫设施脱硫电价扣减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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