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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北地区电力交易及送西藏电量增长均逾10%

2014-05-29 13:52来源:中国电力报作者:王玮玲 吴晓伟关键词:电力交易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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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服务补偿金额达32246.7万元

辅助服务是确保电力质量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贯穿于电力市场交易每个时段。

为提高发电厂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西北电网水火互济的特点,2012年1月,在实施“两个细则”管理(《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西北区域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西北区域跨省辅助服务补偿方案正式启动试运行,以水火互补方式开展跨省补偿。

《2013年西北区域电力监管报告》显示,2013年,西北区域网调及省调调管范围的并网发电厂基本纳入了“两个细则”管理,涉及火电、水电、风电、光伏等电源类型,共计322家发电主体,装机容量达到9381.66万千瓦,占西北电网省级及以上调度机构直调机组装机的75.6%。全年并网管理总考核金额25985.6万元,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考核金额分别为:12626.7万元、5917.5万元、5324.3万元、297.5万元、1819.6万元。全年辅助服务总补偿金额32246.7万元,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补偿金额分别为:14816.9万元、8622.5万元、6883.0万元、494.7万元、1429.6万元。

为确保电力质量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2011年西北能源监管局对“两个细则”进行全面修订,结合西北区域实际,坚持市场化方向、加大考核力度,对一次调频、AGC、水电有偿调峰、备用补偿、黑启动、风电考核及补偿等内容进行修订,将辅助服务分省平衡改为区域内平衡。

据统计,2012~2013年考核分值较2010~2011年修订前增长了13.5倍,补偿分值增长了14倍。

电力交易秩序良好 协议办案率达100%

西北能源监管局通过厂网联席会议、现场检查等形式,督促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及时披露信息;要求电网优化运行方式,严格执行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发电政策,最大限度发挥了西北电网水火互济、多电源互补的优势。

《2013年西北区域电力监管报告》显示,2013年,西北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秩序正常,全年应签各类合同641份,实签641份,协议备案率达到100%。各相关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及时签订《购售电合同》和《跨区跨省交易合同》,材料备案统一规范,电力企业能够按范本格式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并按时报西北能源监管局备案。

在电力调度方面,西北区域各电力调度机构坚持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发电的原则,在年度、月度和日前计划中,优先安排风电、光伏电力电量消纳,优化安排水电运行方式,做到水、火、风、光协调配合,力争最大限度发挥西北电网水火互济、多电源互补的优势。

与此同时,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认真履行调度信息报送与披露职责,积极建立调度信息报送与披露平台,实现调度信息数据的自动采集和报表的自动生成,自觉接受监管机构和调度对象的监督,基本做到了真实、及时、完整、透明。

原标题:加强电力市场监管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西北2013年电力交易及送西藏电量增长均逾10%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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