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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锅炉、有色、生活垃圾焚烧、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四项污染物排放新标》

2014-05-30 15:57来源:中国环境网关键词:环境保护部大气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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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如何?

答:与执行现行标准相比,现有企业实施并达到新标准中的新建企业限值后,SO2、COD、NH3-N年排放量将分别削减41%、47%和57%,废气中各类重金属的削减率均在65%以上。

实施新标准,企业需要增加新建或改进一些设施的建设费用,还有环保设施运营费用。目前,全国40%以上的现有企业由于建设时间较早,环保设施设备简陋,工艺落后,要达到新标准中新建企业的排放控制要求,以年产1.5万吨锑冶炼企业为例,大气和废水治理改造环保设施投资约800万元,占总投资9%,运行费用每年约350万元,全国锡锑汞企业全部改造完成约20亿元左右,每年运行费用约5亿元左右。对于新建企业,以年产5.7万吨锡冶炼企业为例,达到新标准要求,采用废气、废水的污染控制措施,环保投资费用约1.0亿元,占总投资18%,运行费用每年约0.4亿元/年。

问: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体系建设情况如何?

答:为了加强有色金属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大力推进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在2010、2011年先后发布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8-2010)、《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2-2011)等6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推进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工作,2013年发布了上述六项有色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改单,增设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抓紧制定《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力争年内发布。

四、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问:制定非道路国三标准的必要性和背景是什么?

答: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的是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各种移动式机械设备,如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发电机组等,与道路车辆同属移动污染源范畴。随着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其进行污染物排放控制的需要也越来越迫切。我国非道路用柴油机每年新增约200万台左右,全国每年超过1亿吨的柴油消耗总量中,约有20%用于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这些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氮氧化物的重要排放源,初步估算每年约排放氮氧化物200万吨以上。由于非道路发动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相对落后,相对于排放控制已较为严格的汽车而言,具有更大减排潜力。

我国于2007年发布了非道路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其中国一标准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国二标准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大致相当于车用柴油机国二排放标准的控制水平。在道路机动车收紧控制的同时,非道路移动源的污染日益凸显,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以进一步减轻由于此类机械设备保有量和使用量的不断增长给环境带来的压力,早日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原标题:环境保护部发布锅炉、有色、生活垃圾焚烧、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四项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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