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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4-06-05 09:52来源:南京日报关键词:环境状况公报土壤修复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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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声环境状况

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8.4分贝,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达标路段(低于70分贝)占总监测路段的75.6%,同比下降5.8个百分点;郊区交通噪声66.8分贝,同比下降0.6分贝。

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4.7分贝,同比下降1.8分贝;控制在55分贝标准以下较安静的覆盖面积比为59.4%,同比上升22.4个百分点;郊区区域环境噪声 51.4分贝,同比下降2.5分贝。

全市28个功能区测点噪声连续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噪声超标率为1.8%,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超标率为10.7%,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

四、辐射环境状况

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平稳。8个省控辐射监测点的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平均值为51.7nGy/h,均在江苏省辐射环境本底值范围内;5个省控辐射监测点的电磁辐射综合场强平均值为0.79V/m,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中12 V/m的限值标准。

环保重点工作

一、污染减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三、水环境污染防治

市委、市政府围绕节能减排刚性目标任务继续从结构调整、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三个层面,大力推进污染减排。经国家和省政府考核认定,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较2012年分别下降了5.38%、5.55%、7.66%和7.79%,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严格环境准入 我市环保部门在做好服务的同时严格把关,在推进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布局优化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成立了南京市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按照“内资项目必须达到国内清洁生产一级水平,外资项目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要求,进一步严格项目准入,源头把关作用进一步加强;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挂钩,推动城市发展空间的优化;实施上市地块环保预评估制度,多部门严格把关,对存在问题的地块提出调整意见和限制要求,推动污染地块修复。

控煤降耗 加速推进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的关停改造,完成了新苏热电公司关停任务;南京第二热电厂关停工作进展顺利;启动了梅山钢铁锅炉煤改气工程建设;完成绕城公路以外燃煤锅炉关停和清洁能源改造603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燃煤总量得到控制。

减排工程建设 进一步推动重点工业企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年内,完成电力、石化、水泥行业重点企业脱硫、脱硝工程24个,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15万吨/日)等一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141家“三高两低”企业整治 全年对第三批141家 “三高二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低产出)企业集中进行整改,并在媒体公示。其中92家实施了关闭、淘汰, 49家实施了达标整治,每年可减少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120多吨和600多吨。

二、大气污染防治

制度建设 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相关规范文件。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蓝天计划,控制大气污染实施方案》及“扬尘污染防控”、“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和机动车污染治理”两个“十条措施”,召开6次“两省八市”联防联控大气环境保障会议,完善蓝天计划联席会议制度,按季度召开蓝天计划领导小组会议,强化对各项任务的协调和调度。

成立市大气预警与应急指挥中心。1月21日,市政府发布了《南京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宁政规字〔2013〕2号),在全省率先开展了重污染天气的“黄、橙、红”三色预警和相应的响应处置工作。2013年12月,全国发生大范围雾霾天气时,南京先后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成为长三角地区中,应对响应最快的城市之一,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扬尘污染防治 全市持续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全年累计投入28137人次,检查各类工地8917家次,限期整改工地815家,立案处罚229家,通过省市主流媒体,对严重污染工地予以曝光;全市完成密闭改装渣土运输车2791辆,新购高压清洗车33台、洗扫车83台,主要道路机扫率提高到60%;市环保局构建市、区、街三级监管平台,形成了“日查周报月考评”制度;全市扬尘防控长效管理取得积极成效。

机动车污染防治 完善机动车环保年检制度。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全年累计检测机动车58.3万辆,首检合格率94%,总合格率99%。加强机动车标志管理,全年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81.7万辆,其中安装电子卡32万张。同时,采用非现场电子执法手段,加大对黄标车、无标车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查处力度。

对柴油车、重型汽油车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柴油车执行国Ⅳ标准后,颗粒物比全国现行的国Ⅲ标准减排80%,氮氧化物减排40%;推广使用第五阶段车用汽油,比较“国四”汽油,“苏五”汽油的硫含量由50毫克/升降为10毫克/升,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大幅下降。

自9月1日起,对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的汽车的限行区域扩大至仙林大学城、尧化门、江宁区高新园大学城、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区、溧水区的部分重点区域路段,限行面积扩大到305平方公里,禁行时间由原每日7时至22时延长至全天24小时;设立了黄标车淘汰奖补联合办公窗口,按照“政府补一点、拆解企业补一点、汽车企业补一点”的原则,针对不同车型和使用年限,提出了黄标车淘汰补贴标准,截至2013年底,全市累计发放补助资金1269.16万元,补助淘汰黄标车2902多辆。

挥发性有机物(VOC)治理5月,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宁环发〔2013〕118号),对化工、喷涂、印刷等行业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的企业提出了治理要求。同时,以南京化工园为重点,在大中型化工企业推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目前,全市80家试点企业VOC治理工作有序推进,为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奠定了基础。

秸秆禁烧 全市不断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获得省环委会“秸秆禁烧先进市”通报表彰。建立完善市、区、乡、村、组五级禁烧网络,各区、镇、村共计组织巡查队伍5680支,参与巡查总人数达14596人;制定并落实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和扶持政策,对实现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成效明显的村(社区)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4元/亩˙年,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上实现禁烧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

饮用水源地保护 全市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建设工作,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隐患整治,完成了长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及上元门水厂、浦口水厂周边的13处环境隐患的整改工作。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持续保持安全优良,达标率持续保持100%。

全面推行“河长制” 5月14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城市主要河流实施河长制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61号),在全市32条城市主要河流建立“河长”责任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领衔,各区(园区)政府一把手领导挂帅担任河长,建立了长期、有效的管理制度。12月23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环保局南京市河道水环境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宁政办发【2013】137号),将全市域107条河道全面纳入“河长制”管理,基本实现了全覆盖,通过责任分解和考评,为推动黑臭河道治理和管理奠定了基础。

太湖流域治理 4月10日,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2013年南京市太湖流域治理目标责任书,我市太湖流域综合治理范围从高淳、溧水两区扩大到江宁、雨花台、秦淮、高淳、溧水五个区。5月9日,市政府与秦淮、雨花台、江宁、溧水、高淳五区签订了2013年治太目标责任书。以产业结构调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全面推进治太工作。截至年底,对照省政府下达我市的319个治太项目,项目开工率为100%,完成率99.7%,组织编制完成了《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全年共完成10家重点噪声源治理,同时对高架路交通噪声影响进行了专项调查,推进隔声屏建设;从严核准夜间施工并在网上公示。2013年全市夜间施工审批8049家次,较2012年增加了54.4%;5月20日至6月20日作为中高考施工噪声管理“严控”时期,全市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多人次, 检查车辆700余台次,检查工地2500多家次,及时妥善调处扰民矛盾,社会各界反应良好。

原标题:2013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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