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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价格政策倒逼节能减排提速

2014-06-11 08:32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张子瑞关键词:节能减排环保电价节能环保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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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方案》明确,将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力争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 .5万亿元。

进度落后 形势严峻

记者了解到,“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约束性目标,但2011-2013年部分指标完成情况落后于时间进度要求,形势十分严峻。“在此背景下,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所以制定了本行动方案。”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称。

根据《方案》,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国金证券研究员李治平认为,《方案》加速破旧立新,是形成调结构与稳增长的好组合。《方案》直言过去三年之弊,将中期调结构、短期稳增长相结合。中期调结构包括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加速产业转型、改变能源消费结构、强化能评环评约束、狠抓工业、建筑、交运、公共机构四个重点领域节能等。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节能降耗考核指标,是引领一个地区科学发展的重要约束性指标。但现行的节能降耗考核评价体系基本上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仅注重考量万元GDP能耗的下降幅度,而对万元GDP能耗绝对值的地区差异性关注不够。

对此,相关人士建议,一是在节能降耗考核评价体系中突出万元GDP能耗绝对值的权重,明确万元GDP能耗绝对值的约束区间。二是对万元GDP能耗的下降幅度目标区别对待,对万元GDP能耗绝对值高企不下的地区,要加大下降的幅度;反之,可减少降幅。

调能源结构“压煤”仍是重点

淘汰落后产能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之一,在《方案》中再次得到体现。《方案》明确,在提前一年完成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基础上,2015年底前再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将进一步遏制“两高”行业过快增长。

与此同时,“压煤”继续成为通过能源结构调整实现节能减排的重点。《方案》指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及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上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消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京津冀地区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力争实现比2012年负增长。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地级以上城市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限制销售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1%的散煤。

此外,特别提出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居民生活或替代燃煤。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提高到11.4%。通过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机制,力争2014-2015年节约电量400亿千瓦时,节约电力900万千瓦。

原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价格政策倒逼节能减排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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