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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关于集中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4-06-23 10:29来源: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关键词:电力企业电力行业电力安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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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6月中旬至9月中旬,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1.组织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7月15日)。

6月中旬,江苏能源监管办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专项行动。

6月下旬,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省电力安委会办公室扩大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集中部署。

电力企业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对自查过程中排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企业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收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并上报当地政府和江苏能源监管办。

2.检查监督阶段(6月-8月15日)。

专项行动的检查工作将按照江苏能源监管办已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按计划开展。

6月下旬,江苏能源监管办将采取“不提前通知、不预先规定项目”方式,组织部分电力企业开展青奥保电应急演练。

7月上旬-7月中旬,江苏能源监管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青奥会相关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的电力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7月中旬,江苏能源监管办将会同省公安厅,对部分电力企业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开展检查。

7月下旬,江苏能源监管办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对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8月上旬,省安委会将组织13个综合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各市、各行业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3.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8月28日)是此次专项行动的关键时期,各电力企业要集中精力、落实责任,及时启动24小时领导带队值班制度,重点关注安全生产的核心区域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9月15日)。各电力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开展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减少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企业安全保障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各电力企业专项行动总结报告需报地方政府和江苏能源监管办。

原标题:关于集中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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