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政策正文

《四川省2014年节能监察工作方案》

2014-06-25 11:30来源:四川省经信委关键词: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标煤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四川省经信委获悉,关于印发2014年四川省节能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节能监察中心(大队)

为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切实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工信厅节〔2014〕54号),结合四川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2014年四川省节能监察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7日

2014年四川省节能监察工作方案

2014年全省节能监察工作将围绕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以年综合能耗5千吨标煤及以上企业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依法加强对用能企业的监督检查,推动节能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有效实施,提升企业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一、日常监察

监察对象:全省年综合能耗5千吨标煤及以上用能企业。

监察内容:企业节能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建立并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实施节能奖励情况,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备案情况,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等);合理使用能源及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情况;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情况;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情况;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情况。

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省节能监察中心及有关市(州)节能监察中心(大队)承担。

时间安排:2014年11月20日前完成。

二、专项监察

(一)电解铝阶梯电价政策实行情况核查。

监察对象:全省电解铝生产企业。

监察内容:根据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要求,对企业2013年度铝液产量及其耗电量进行统计、核查,确定其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

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省节能监察中心承担。

时间安排:2014年5月底完成。

(二)能耗限额贯彻执行情况核查。

1.电石铁合金行业。

监察对象:全省电石、铁合金生产企业。

监察内容: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4〕78号)文件要求,重点监察企业按时报送自查报告情况,现场核查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落后机电设备淘汰、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质监局组织,省节能监察中心承担。

时间安排:2014年9月底前完成。

2.其他重点行业。

监察对象:涉及国家68项重点产品(工序)能耗限额标准的行业(电解铝、电石、铁合金行业除外)企业。

监察内容:对照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对企业单位产品(工序)能耗进行监测,提出超能耗限额标准企业名单及具体超标情况。

组织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省节能监察中心及有关市(州)节能监察中心(大队)承担。

时间安排:2014年11月中旬完成。

原标题: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四川省节能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节能监察查看更多>节能技术查看更多>标煤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