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产业政策正文

内蒙古关于加快发展重点煤炭企业的指导意见(全文)

2014-06-26 08:55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关键词:煤炭企业燃煤发电煤炭工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获悉:自治区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重点煤炭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为“意见”全文:

内政发〔2014〕55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重点煤炭企业的指导意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近年来,自治区重点煤炭企业发展较快,实力不断增强,规模不断扩大,涌现出一批龙头企业,发挥了较好的带动引领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煤炭工业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大调结构、转方式、促转型力度,现就加快发展重点煤炭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结构调整为手段,强化创新驱动,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加快重点煤炭企业发展,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放大重点煤炭企业龙头带动效应,促进我区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20年,重点煤炭企业原煤产量占全区总产量80%左右,利润额占全区煤炭行业利润总额75%左右,税收额占全区煤炭行业税收总额80%左右;在重点煤炭企业中形成2至3户亿吨级、6至7户5000万吨级原煤生产企业。

二、依托重点煤炭企业,强化建设鄂尔多斯、锡林郭勒、呼伦贝尔三个清洁煤炭生产基地,乌海—棋盘井、阿拉善两个特种煤生产基地以及策克、甘其毛都等进口煤基地。支持重点煤炭企业成为新矿区开发主体。

三、支持重点煤炭企业“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延伸产业链。鼓励重点煤炭企业建设煤化工、低热值煤发电等煤炭转化项目和煤炭分质利用、煤机制造、煤炭物流项目。在重点煤炭企业相关项目建设审批以及土地等相关要素供给上,应予以优先保障。

四、鼓励重点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其他煤炭企业,支持重点煤炭企业联合、兼并、重组其他煤矿,逐步提高煤炭开发生产集中度。按照相关规定优先配置煤炭资源,保障重点煤炭企业持续发展的资源供给。原煤年产量超过5000万吨的重点煤炭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自治区各类优惠政策。

五、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金融服务,拓宽重点煤炭企业投融资渠道。支持重点煤炭企业通过上市、新三版挂牌、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鼓励非公有制重点煤炭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重点煤炭企业的指导意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煤炭企业查看更多>燃煤发电查看更多>煤炭工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