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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2014年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实施方案》

2014-06-27 14:08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脱硫设施脱硝工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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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污染企业关停淘汰搬迁工程

(1)工作目标

年内关停东山电厂、美锦矸石电厂等污染企业,非采暖期对一电厂两台30万千瓦和二电厂三台20万千瓦燃煤机组实施季节性停产,年减少燃煤50万吨以上。混凝土搅拌站退出主城区。

(2)工作任务

关停搬迁污染企业。年内对东山电厂、美锦矸石电厂等污染企业实施停产搬迁。淘汰小火电机组3万千瓦,年减少燃煤10万吨以上。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力争尽快关停西山煤电集团太原选煤厂、尖草坪区宗业选煤厂,年减少煤炭洗选能力680万吨。加大混凝土搅拌站搬迁力度,年内混凝土搅拌站全面退出主城区(新兰路以南、恒山路和太行路以西、龙城大街以北、西环高速以东)。

减少电厂燃煤总量。对一电厂两台30万千瓦和二电厂三台2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实施季节性停产,非采暖期不得投入生产,年减少燃煤50万吨以上。启动一电厂整体搬迁工程,力争2015年底完成整体搬迁。

(3)责任分工

由市综合协调指挥部组织,按计划组织完成污染企业关停淘汰搬迁工作。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资委、太原供电分公司。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5.水污染治理工程

(1)工作目标

继续实施汾河城区段及其主要边山支流综合整治,逐步实现雨污分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使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工作任务

启动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工程,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1号池蓄水工程。

实施南沙河、虎峪河、九院沙河雨污分流和源头截污工程。

加快城南污水处理厂后续工程建设,2014年6月底前建成投运。

加快晋阳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14年7月开工建设,确保2015年底前建成投运,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32万吨/日。

(3)责任分工

由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组织,按计划完成各项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城乡管委。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有关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市龙投公司。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城乡管委。市水务局负责汾河南延三期工程建设;市城乡管委负责南沙河、虎峪河、九院沙河雨污分流、源头截污和城南污水处理厂、晋阳污水处理厂建设。

原标题: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2014年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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