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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2014年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实施方案》

2014-06-27 14:08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脱硫设施脱硝工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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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业企业对标整治

(1)工作目标

按照“对标一流”目标要求,对火电、焦化、冶金和水泥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分类制定污染排放控制限值,限期完成环保设施改造更新,进一步减少工业污染排放。

(2)工作任务

火电行业。全面完成燃煤发电机组现有除尘、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及脱硝工程建设。完成古交电厂等7台1950MW机组除尘、脱硫设施升级改造和西山白家庄电厂等4台450MW机组低氮燃烧改造或脱硝工程建设,全面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要求。其中,烟尘、氮氧化物均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氧化硫在达标基础上,结合脱硫设施设计和运行状况,逐台下达污染排放控制限值。对近期即将整体搬迁或实现工程替代13台1317MW机组实施非采暖期季节性停产或永久性关停,进一步减少全市火电厂排污总量。

焦化行业。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的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要求,全市现有9个焦化主体企业10月底前完成完成现有焦炉煤气精脱硫改造,现有装煤、推焦烟气地面站和焦炉烟囱颗粒物、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达到新标准要求。年底前完成现有焦化废水处理站改造完善,在严禁外排的前提下,焦化废水经处理后用于熄焦等工序水质稳定达到新标准要求,进一步减少污染物转移。

钢铁行业。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的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要求,对全市现有2个钢铁企业铁矿采选、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等主要生产工序环保设施全面进行改造完善。位于主城区上风向的太钢集团针对加工厂、原料场无组织扬尘污染问题开展综合整治,进一步减轻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

水泥行业。按照2015年7月1日起执行的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要求,10月底前完成现有14个水泥生产企业各生产工序除尘设施改造更新,颗粒物排放全部控制在20mg/m3以下;强化氮氧化物排放控制,现有6座水泥熟料回转窑同步运行SNCR脱硝设施,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在240mg/m3以下。进一步规范各类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消除扬尘污染。对位于市区东、西山的太钢东山石灰石矿及智海水泥、狮头水泥采石场采取严格的生态治理与恢复措施,对已完成的开采作业面立即进行绿化,对正在开采作业面严格控制作业面积,并按照生态治理方案及时开展生态治理。

扬尘治理。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地面全部实施硬化处理;堆场实施全封闭或配备高于堆放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实施围挡、防风抑尘网的堆场物料根据物料类别采取相应苫盖、喷淋等抑尘措施,装卸物料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物料场所进出口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洗。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针对夏季臭氧污染问题,全面启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治理工作,对5家重点企业进行严格治理或实施整体搬迁,对208座加油站、7座储油库和176辆油罐车开展油气治理,推进非采暖期大气环境质量加速改善。

(3)责任分工

由市综合协调指挥部组织,按计划完成工业企业对标整治工作。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配合部门: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4.土小燃煤设施和餐饮业油烟整治

(1)工作目标

彻底取缔市区范围内各类经营场所的燃煤大灶、茶炉和小火炉,全部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进一步减少燃煤污染。对中心区餐饮业实施分期分批整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减轻油烟污染。

(2)工作任务

全面整治市区土小燃煤设施。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市区范围内各类场所(包括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各类物流仓储、石材、木材、食品加工场所、饮食服务单位和临街经营门面房等)燃煤大灶、茶炉和小火炉整治,全部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对所有工业企业和经营性单位未经审批的燃煤锅炉予以彻底取缔。

对城中村实施燃料控制。以中环路内区域为重点,加快城中村整村拆除改造,对未列入改造或未完成拆除改造的城中村实施燃料控制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分期分批整治油烟污染。以中环路内区域为重点,对中型以上餐饮业等实施整治,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治理后的油烟排放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对露天烧烤进行综合整治。以城镇主干道、校园周边、居民小区、车站、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为重点,以违规占道经营和食品安全为手段,对露天烧烤摊点进行综合整治,彻底取缔违规占道经营、无证经营、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环境污染严重的露天烧烤摊点。

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各区(开发区)依托清洁型供热、燃气等清洁能源改造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1月底前完成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达到辖区建成区面积的40%以上,高新区、经济区力争达到100%。

(3)责任分工

由市场污染及燃料质量控制指挥部组织,按计划完成土小燃煤设施控制和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食药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城乡管委、市商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太原供电分公司、各燃气公司。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5、垃圾和秸秆焚烧污染控制

(1)工作目标

通过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实施网格化管理等途径,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秸秆禁烧。加强城市落叶清扫和垃圾转运、处置,杜绝垃圾露天焚烧。

(2)工作任务

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工程

通过实施清徐、阳曲秸秆发电工程和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化、秸秆有机肥和生物质燃料工程及调整种植结构等措施,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市区力争达到100%。

以县、区为作战单位,以乡镇具体组织,村为实施主体,明确县(市、区)、乡镇、街办和村负责人、责任人,完善监管体系,禁止秸秆焚烧,实施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督管理。

全面杜绝垃圾露天焚烧

加强城市落叶清扫、垃圾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禁止垃圾露天焚烧。

启动垃圾焚烧电厂建设。在清徐建设两个1500吨垃圾发电厂。

集中处置垃圾树叶。在秋季落叶时间,集中人员、车辆、时间,对清扫的树叶垃圾进行清运。

建立监督机制,完善监管体系,杜绝露天焚烧。

(3)责任分工

由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指挥部组织,做好全市秸秆禁烧和垃圾焚烧污染控制工作。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市容环卫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原标题: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2014年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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