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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2014-07-04 07:05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键词:污染物减排脱硫脱硝污水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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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氮氧化物减排量测算

1.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测算。

电力行业: 2013年全区在运燃煤发电机组352台装机容量6313万千瓦,燃煤消费量20823.16万吨,核定氮氧化物排放量66.64万吨,氮氧化物排放强度为3.2千克/吨原煤。2014年全区电力行业原煤消费量预计较上年增量1263万吨,测算全年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04万吨。

水泥行业: 2013年,全区水泥、熟料产量较上年为负增长。2014年,水泥行业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暂定为0。

非电非水泥行业:2014年,全区原煤消费量增量为3311万吨,扣除电力行业原煤消费量增量1263万吨、现代煤化工行业原料煤消费量增量1200万吨,全区非电非水泥行业原煤消费量较2013年增量为848万吨;按照环境保护部反馈我区2013年大气减排核算表,计算全区非电非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排放强度为15.38吨氮氧化物/万吨原煤。2014年,全区非电非水泥行业由于原煤消费量变化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3万吨。

2014年,全区其他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和煤改气工程氮氧化物削减量为0.17万吨,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2014年,全区等量替代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5万吨。

机动车:根据全区2013年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情况,结合2011年和2012年减排结果,按照等比例增长测算,2014年机动车新增481760辆,新增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1067吨。

以上合计,2014年,全区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49万吨。

2.氮氧化物减排量测算。

电力行业脱硝:2014年底,全区建成脱硝设施并投入运行121台机组,总装机容量3474万千瓦,按平均综合脱硝效率55%计算,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12.9万吨。2014年电力行业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12.9万吨。

水泥行业脱硝:2014年,全区计划26家水泥厂通过实施低氮燃烧器改造和新建脱硝工程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0.59万吨。

其它行业结构减排:2014年其它行业结构减排项目18项,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0.17万吨。

集中供热替代工程:2014年,全区有70项集中供热替代项目,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0.1万吨。

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2014年,加速淘汰老旧汽车和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制定机动车准入规定和 “黄标车”限行制度,逐步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年内强制注销50119辆,削减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6200吨。

以上合计,全区2014年各项措施减排量合计为14.38万吨。

3.氮氧化物减排可达性。

2014年,全区各项措施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14.38万吨,扣除新增排放量6.49万吨,全区氮氧化物净减排量为7.89万吨。考虑到一些项目氮氧化物减排量不易认可,以及脱硝效率认定的不确定性,在扣除不确定氮氧化物减排量的情况下,测算2014年全区氮氧化物净减排量为7.6万吨,较2013年削减比率为5.5%。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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