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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调整峰谷分时电价

2014-07-04 14:35来源:威海晚报·威海新闻网作者:王春苗 高俊妹关键词:电价用电企业威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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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威海市物价局了解到,自7月1日起,我市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了新调整,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场等行业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惠及约3.16万商户。

       日前,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经信委联合下发通知规定,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此次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涉及我市约3.16万商户,预计可减少相关服务业企业电费支出约2288万元。此次调整后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自7月1日起实行,年底前全面落实到位。

据了解,按照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将对用户性质和变压器等级进行认真甄别,做到“甄别一批、落实一批”,确保电价政策如期实施。对于因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对我市“迎峰度夏”电力供需产生的影响,相关部门将加强调度和运行监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原标题:威海3万余商户告别峰谷分时电价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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