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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与南方电网、国家电网购售电合同公告全文

2014-07-08 09:21来源:上海证劵报关键词:长江电力国家电网输配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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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三峡电量购售电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2014--2016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生效条件为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在并网调度协议生效后生效;《2014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生效条件为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14--2016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履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2016年度合同电量购售输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2014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履行期限为自2014年1月1日至合同三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对公司当期业绩有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订情况

近期,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14--2016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和《2014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

根据《2014--2016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的约定,2014--2016年各年度合同电量按照国家有权部门对三峡水电站电能消纳的规定确定,并在各年度补充协议中予以明确。根据《2014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的约定,2014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36.4亿千瓦时。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1101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14--2016年各年度合同电量按照国家有权部门对三峡水电站电能消纳的规定确定,并在各年度补充协议中予以明确(2014年度年合同电量为136.4亿千瓦时)。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1101号文件精神执行。

原标题: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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