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政策正文

《北京市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2014-07-09 11:48来源:北京市环保局关键词:水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三、加大水环境监督执法力度,狠抓环境整治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完善饮用水水源监管措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狠抓排污管理,依法从重处罚违法行为;对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等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严禁水上旅游、游泳等违法行为。二是结合《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区县级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14〕36号),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整治,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积极推动水源保护区内污水的收集和治理,整治和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督促有关部门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垃圾、粪便及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含有毒污染物的废弃物;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须提请区县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

四、强化隐患排查,健全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各区县要建立健全辖区风险源档案,督促辖区重点污染企业、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实施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风险源,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事业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并形成定期排查环境隐患的长效机制。二是各区县环保局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综合风险防控工程,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强化水源保护区内管线穿越、交通运输等风险源的管理,严格禁止装载有毒污染物的车辆进入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等地表饮用水源地。

各区县环保局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通知》(环办函〔2014〕498号)以及本通知要求,在6-9月集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重点排查环境安全隐患风险的防控工作情况。我局将对有关区县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和督促。

特此通知。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

 

原标题: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环境监测查看更多>突发环境事件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