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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

2014-07-11 10:06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关键词:能源项目火电站电网工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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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社会事业

主题公园:新(扩)建规划(或实际)总占地面积200亩及以上、不足600亩或规划(或实际)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不足15亿元的中小型主题公园,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对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或实施扩建的主题公园项目,按照项目累计总占地面积和累计总投资确定规模等级。

旅游: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八、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小于5000万美元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3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由省以下地方政府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七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七条的规定核准。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按现行有关规定由商务部和地方政府核准。

九、境外投资

中方投资3亿美元以下且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省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由省政府商务部门备案。

原标题: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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