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获悉,《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改情况全文内容如下:
2014年7月25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条例对2001年的实施办法从名称、结构、制度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更新。主要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新的条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总体特点:
第一,名称及体例形式的变化。本次修改将法规名称由原来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啊》修改为《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条例可不再与特定的上位法的篇章结构一一对应,立法形式更灵活,更全面,使法规内容更贴合本市实际需要。
第二,条款数量大幅度增加。原办法共七章五十三条,而本次通过的条例共设八章一百零八条,条文数翻了一倍,增幅达到103%。新增条文针对性较强,例如,法律责任一章新增三十五个条文,占新增条文数的六成以上(62.5%);另一处新增条文集中的是第六章“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九个条款全部系新增。
第三,体现全社会共同责任。环境保护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单靠政府或者某一部门难以有效保护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条例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三个层面,建立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强化政府在“环境质量、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应急”等领域的责任。强调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求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防止和减少大气环境污染。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鼓励和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在分清政府、企业和社会各自责任的同时,对政府各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职责作具体细化的规定。明确环保部门对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条例的组织实施。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规划国土等部门负责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工作。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负责对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建设、绿化市容、房屋等部门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制度设计更注重可操作性。新条例直面环保管理和执法中的具体环节。例如,为了更好地应对当前本市扬尘污染,我们将本市过去在扬尘防治方面的规定进行了梳理,把核心制度综合起来纳入条例,并根据近年来实际情况予以完善,形成扬尘污染防治新的依据。
二、条例主要的制度创新
(一)法律责任设置上凸显“最严格”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体现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条例以下六个方面对法律责任进行了加强:
一是大幅度提高罚款限额。加大处罚力度确有利于加强当前的环境执法及污染治理工作,条例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前提下,大幅提高罚款限额,如将无证排污这一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的罚款幅度提高到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二是用足立法授权,规定按日连续处罚制度。新的环保法针对违法排污行为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制度,大幅加重了环境违法者的法律责任,环保法还授权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条例充分运用国家立法授权,规定了更严格的按日连续处罚制度,以营造加大处罚力度的氛围。
三是规定“双罚制”,对大气污染追究个人责任。对违法单位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是本次立法的一个创新,条例共对五类行为设定了个人责任:一是违反条例规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二是违反规定超标排污的;三是违反规定无证排污的;四是违反规定超总量排污的;五是违反规定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下临时管控措施的行为。以上规定也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大气环境违法的惩处力度。
四是扩大行为罚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理论和立法实践一般是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结果来设定处罚,但环保执法中,一些违法行为的危害结果不是立即显现,或者难以立即确认,因此,原办法规定了违法行为发生即可进行处罚的“行为罚”。例如,机动车排放明显可见黑烟即可予以处罚的制度。实践证明,对冒黑烟这类行为,行为罚比结果罚更能够提高执法可操作性。因此,条例将行为罚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规定无组织排放。机动船、锅炉、窑炉冒黑烟等行为,可适用行为罚。
五是强调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相衔接。为了在大气环境行政违法责任追究与刑事责任追究之间形成全面对接的长效机制,条例中对此作了专门规定。
(二)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立法协作
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律表明,这是一项长期的、跨区域的系统工程,单靠一两个城市从本地污染源上控制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共同防治。条例在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十条)的基础上,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作了专章规定,以进一步推动长三角三省一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主要内容有:一是推进三省一市在节能减排、污染排放、产业准入和淘汰等方面环境标准的逐步对接;二是强化大气环境信息共享及污染预警联动、信息通报和应急协调;三是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秸秆禁烧;四是推动建立和完善以流动源为重点的区域协同监管。五是推动建立可能对相邻省、市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重大项目的信息通报机制。六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信息共享和科研合作。
(三)多种手段推动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大气污染成因复杂,防治工作也应当从多个角度、采取多种手段来推动综合防治。遵循这一思路,条例有针对性的增加了一些有别于传统防治手段的综合制度措施。
一是第三方治理。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精神,在环境治理领域要坚持“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推行“第三方治理”,条例规定了“第三方治理”制度,对有治理能力和治理意愿的排污者,鼓励但不强制其委托第三方治理机构;对缺乏治理能力的排污者,必须委托第三方治理机构。同时强调,接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治理成效。条例还专门增加第三方机构未按照要求实施污染治理,以及弄虚作假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二是引入经济制裁。为了避免单纯依赖行政制裁手段,本次立法尝试引入经济制裁措施加大违法企业的运营成本。例如,条例借鉴了近年来有关部门针对高耗能企业、落后淘汰设备等,共同制定的差别电价政策,规定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探索,针对严重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适时出台阶段性差别电价政策。
三是规定排污许可并探索排污交易。排污许可是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基础制度,本次条例对此给予了明确。在此基础上,为了发挥好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排污单位主动治理,条例还对排污交易制度作了原则规定。
四是规定公用企业配合执法义务。为了提高执法效率,条例对相关公用企业配合环保执法的义务作了规定。对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对排污单位作出责令停业、关闭决定的,以及市或者区、县环保部门对排污单位作出责令停产整治决定的企业,供电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停止对排污单位供电。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开启“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日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公示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共10项。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动铜冶炼发展由产能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能效、安全等相关政策要求,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实施,鼓励新改扩建铜冶
2月5日,锦州市政府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全文如下: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
2月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文件显示,河南积极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水泥行业超
1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治理范围、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重点任务方面,主要从摸排建档、制定“一群一策”方案、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移动源监管和开展环保绩效提级等6个方面对传统产业集群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噪声、本标准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及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脱硫脱硝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脱硫脱硝专业委员会田恬、张弘、路光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7819万元)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5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沪环保办〔2018〕260号各区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
近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优先控制化学品风险管控政策和措施的通知,详情如下: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优先控制化学品风险管控政策和措施的通知各区环保局,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市环境监察总队;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
为做好2019年度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环保科研立项工作,更好地为本市环境管理和综合决策提供科技支撑,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征集2019年度环保科研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本次征集的项目分为: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土壤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与恢复,噪
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管理办法》(沪环保防〔2014〕188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考核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环保防〔2014〕396号)要求,现将本市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单位考核要
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上海市环保局已于近日发布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上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对照暂行办法,对通知进行第一时间深度解读。通知在原暂行办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本市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本市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的通知沪环保总〔2017〕286号各区环保局,市环科院、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监察总队:根据环保部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上海环保局发布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管理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提到,对于原环评批复中已经明确为危险废物和新名录发布之前已经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原则上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具体危险废物类别、种类及代码对照《国家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上海市印发关于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详情如下:沪环保评〔2016〕23号各区(县)环保局、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虹桥商务区管委会:《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项目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获悉关于《过渡期建设项目中后期环保审批改革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各区县环保局、各有关单位:2015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和环境保护部相继出台了建设项目环保行政审批改革的政策文件,同时,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以及《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于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获悉,为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抓紧编制完成了《2015上海市环境状况公报》,并将发布时间从六dot;五环境日提前至3月30日,即日起将陆续发送至各相关单位。广大市民可登录上海环境网站(http://www.sepb.gov.cn)和上海环境热线网站(http://www.e
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开征求省级地方标准《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指南》意见的通知,本文件提供了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指导,以及总体要求、防治要求、监测要求、管理要求的建议,并给出了相关信息。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公路养护(大、中修)等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10月8日发布《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徐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4年8月23日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和能力,推进建筑工程规范化管理,结合实际,湖南省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修订了原2021年1月9日印发的《怀化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详情如下:怀化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
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连云港市司法局现将《连云港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送审稿)》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办法适用于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在工程施工、物料运输与堆放、道路保洁、绿化建设和养护、矿山开采、考古挖掘等活动以及裸露地面产生的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防治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8月15日印发《合肥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试行)》,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8月15日起试行,有效期1年。合肥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施工工地原则上设置不超过2个(市政工程除外)出入口,出入口设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公示牌”,公开建设、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加快发展,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已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为助力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强化扬尘污染管控,依法查处一批扬尘污染环境违法案件。为促进形成依法治污的法治环境,教育引导建设单位尊法守法,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茂名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茂名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茂名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茂名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
5月6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多名个人、企业被罚。案例1:蔡某某水泥彩砖项目“未批先建”案【案情简介】2023年12月5日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湖北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蔡某某租用该公司厂房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水泥彩砖项
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4月11日发布《珠海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办法适用于珠海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监管活动。珠海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安徽省住建厅发布2024年安徽省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对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市政道路(含轨道交通)巡查力度,采取有效降尘及防尘措施,提升城乡环境,守护蓝天白云。根据方案,安徽将补齐扬尘防治工作短板,对本省建筑工程分地区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引导建筑施工企业树立绿色发
近日,湖北黄冈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黄冈市房屋市政工程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容提到,全面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实施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提升,实现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在线监测率达到100%,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和胶粘剂,严格落实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