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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保厅公布对两个电力项目(火电1个、风电1个)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14-08-04 15:0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风电场项目热电联产电力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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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近日了解到,江苏省环保厅公布了对两个电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两个项目分别为:龙源盐城大丰风电场项目、江苏国信高邮燃机热电联产工程,以下为批复全文:

关于对龙源盐城大丰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苏环审〔2014〕89号

龙源大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南京师范大学编制的《龙源盐城大丰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苏环评估〔2014〕50号)及大丰市环保局预审意见(大环审〔2014〕11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及大丰市环保局预审意见,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在大丰市东部上海农场和海丰农场内,建设80台2.5MW风电机组。

二、同意大丰市环保局预审意见。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预审意见和《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要求:

(一)合理布局风电机组。风机电缆布设应采用地埋式。风电场内道路应在满足交通运输功能的基础上,尽量减少路幅宽度和路堤高度。根据鸟类迁徙特性,优化风机轮毂高度设计和平面布局,确保候鸟迁徙时的飞行安全。

(二)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开挖尽量减少破坏农田,施工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工程施工须避开丹顶鹤、豆雁等候鸟迁徙高峰季节。对施工人员进行候鸟保护等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鸟类及自然植被的宣传牌。严禁捕猎各种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

(三)强化施工期的环保管理及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污染,施工废水须经有效处理后回用。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四)职工生活污水经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升压站及场区绿化,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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